很多時候,我們在生活中可能會有一些借錢的行為,但是債務人到期并不及時履行自己的還款義務,一直在找理由逃避債務,這時候我們可以通過法律的武器來維護我們的權益,那么欠錢不還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步:確定管轄法院
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比較遠,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步:寫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原告、被告基本情況,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訴狀中注明該情況,并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戶籍地;
2、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
3、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
4、署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并簽署時間。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三步:整理證據
這一步需要我們當事人準備證據資料,制作證據清單。
對于欠錢不還這類案件,我們一般要提供借條、轉賬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
證據主要證明兩點: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憑證。
所謂借款合意就是借錢的材料,微信、短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借條,欠條都可以。所謂支付憑證就是把錢給他人的材料,比如轉賬記錄,銀行流水,收條,證人證言等。
第四步:立案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
法院立案庭會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第五步:交費
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 法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第六步:等候審理判決
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
第七步:坐等還錢
沒有其他,就等對方在法院判決的規定時間內還款就行。
第八步:申請強制執行
在判決生效后,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然沒把錢全給你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和立案一樣去法院走流程。
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上述解讀系就個案而言,筆者雖盡最大努力追求內容準確,但不排除錯漏之可能,以上內容不作為法律建議。如需專業意見,請聯系咨詢。另,相關圖文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