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從京東快遞小哥質疑公司規章制度太不人性化的話題出發,聊聊單位規章制度建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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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0日福建電視臺綜合頻道《幫幫團》報道:《因六個差評被迫辭職?快遞小哥質疑公司做法:太不人性化!》
福州閩侯的林先生是一名京東快遞的配送員,因4月份配送六千單收到6個差評,超過公司規定的:只要每月投訴量超過五單,就要進行勸退。
林先生告訴記者,四月份他送了五千多單,前段時間因為疫情原因,部分小區快遞是無法送上樓的。而虛假妥投的投訴,客戶曾私下聯系他,說是原本給商家的投訴誤點成了快遞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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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規章制度的合法性
規章制度是單位的“內部法”,是對法規所規定內容的延伸和具體展開,對勞資雙方均具有約束力。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依法進行,確保程序和內容都合法。
程序上要聽取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工會組織的意見,協商確定,并及時在本單位公布,告知本單位全體勞動者。
內容方面: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公序良俗。
京東物流是上市企業,公司已經通過相關部門合規審查,規章制度的合法性應該沒有問題。
其次看該單位的做法(可操作性)
快遞員不管配送量多少,每月投訴量超過五單,處罰結果“勸退”。勸退的意思應該是“勸說”勞動者離職,也就是說單位認為你工作不行,不想讓你繼續做了,有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之意,單位提出的理應給予經濟補償。
然而雙方還沒有協商,京東物流公司直接將林先生用來接單、打卡的賬號關停了,逼迫其離職,是辭退行為了,說“勸退”,沒勸已退。
其實從報道中的“罰單”上可看到:不送貨上門是服務紅線行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如產生不送貨上門,每單將扣 20個業務分并按照紅線處理。林先生有不送貨上門的投訴,已屬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紅線”行為,意味著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既然有觸犯紅線的行為,那是不可逾越的界限,就應該辭退了。用“勸退”處罰讓人捉摸不透,到底是委婉表達呢?還是底氣不足……勸退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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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制度的人性化(合理性)
在報道中被質疑的單位考核制度人性化問題,如果注意以下三點,會更合理,更人性化。
一是建立服務投訴爭議的復核機制,給被投訴員工一個救濟途徑,因為每個人對服務質量的好壞主觀感受(受情緒影響)不同,考慮客觀因素如小區是否允許快遞進戶,客戶誤操作等。
二是將絕對差評數改為差評百分比考核相對合理。因為快遞員的服務質量投訴與配送量成正比,畢竟每月配送幾百單與配送幾千單,都出現5單差評,工作的績效大不同。
三是引入激勵機制。如連續幾個月或配送量達多少零投訴,給予獎勵(業務分),或者有拾金不昧、做好事、見義勇為等行為的獎勵(業務分),用于沖抵后果不嚴重的投訴。
另外出現勞資矛盾糾紛時,單位要及時與員工溝通交流,防止誤解,擴大事態,以提高有效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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