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證,國家出臺超齡一次性補繳政策主要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員工養老保險問題,該政策從2017年7月1日起已不再執行。還包括一些地區出臺的地方性一次性社保補繳政策,比如說被征地農民、老民辦教師、老村干部一次性社保補繳政策。
我們小區的王大爺就是社保超齡一次性補繳費政策的受益者。憑著自己過去是城鎮集體企業職工的身份,一次性交上幾萬元社保費,馬上辦理退休手續,當時每月領到600多元養老金,經過10多年養老金調整,現在一個月將近2000元,實實在在解決養老后顧之憂。
還有些人,當時算來算去覺得不劃算,或者當時的確拿不出幾萬元,機會白白浪費了,等到想要一次性社保補繳費時,政策取消,后悔都來不及。
為什么取消一次性補繳政策呢?
實際上,一次性社保補繳政策取消時間節點在2017年7月1日,在這之前,有很多人抓住最后一次補繳費機會,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領取養老金;之后,明確規定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后補費方式增加繳費年限以及取消未參保集體企業一次性補繳政策,這意味著補繳費窗口徹底關閉。
為啥關閉?究其原因,主要在于2點:一是養老金支付壓力大,社會撫養比高。近些年,我國退休人員迎來一波又一波高峰期,達到1.27億人。如果剔除國家財政補貼和基金調劑,地方養老保險收支即將出現不平衡現象。換句話說,社會撫養比高,就是支大于收,養老金即將發不出去了。如果還容許社保一次性補繳費,相當于鼓勵中青年不交社保,這樣的話,養老保險基金池進的少、出的多,加大基金收支不平衡程度;二是退休人員攀比嚴重。補繳費政策長期執行對正常參保繳費造成影響,同時補費參保三個條件限制,2010年之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攀比嚴重。
考慮到,補繳費領取養老金行為,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社保基金收支平衡以及所帶來的社會矛盾,國家明確終止一次性補繳費政策。試想一下,容許補繳費的話,退休時一次性補繳費,誰還想平時繳納社保費呢?
有哪2類人可以補繳社保呢?
難道補繳費政策真的沒有了嗎?其實政策只是規定違規性一次性補繳費政策不再執行,但是正規補繳費政策還是有的,在此我歸類了2類人可以補繳社保的案例,希望你能受益,另外還要關注2個細節。
(一)參保職工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順延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滿15年領取養老金。
(二)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而未參保繳費的。可以憑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相關證實材料,到原參保地社保局辦理補繳手續,累計社保繳費年限。
這2類人補繳社保,還要注意2個細節,一個是以最后一次繳費基數確定補繳的繳費基數;二是一次性補繳費指數為最后一次繳費年度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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