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技術工程師,前不久他通過獵頭引薦,拿到了同行企業一個非常不錯的offer。
接受了offer之后,小魯便啟動了離職手續。本以為會很快順利離職,然后到新東家去報道,可是他沒有想到領導竟然不愿意在辭職報告上簽字放人。
領導不簽字,HR自然也就不給開具離職證明,這導致小魯遲遲都沒法去新公司報道。
眼見新公司催得急,小魯的內心也很是焦慮,他找到我求助,希望聽聽意見。
對此,我個人談了三點看法。
一、和領導開展積極溝通
面對領導不批準辭職的態度,我們除了生氣、憤怒以外還可以做什么?
領導不愿意簽字,想必是對小魯離職的情況心有不滿。
根據小魯反饋的情況來看,他在技術部門也屬于一名骨干員工,目前還沒有誰可以馬上接替其工作,并且有個重要的項目正好是他在參與。
一旦骨干員工離職,公司肯定會受到一些負面影響。而作為他的領導,恐怕也會面臨來自公司高層的壓力。
這種背景下,領導不給簽字放人也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我建議他單獨找領導談談話,盡可能打消因自己離職而引起的負面影響。舉個例子,小魯完全可以給領導推薦一名接班人,告訴領導自己離職了以后,XXX同事能夠接替工作,并且不出現重大問題。
有了良好的溝通,我相信領導也不會鐵板一塊,就是不肯放人。
二、利用好HR的中間人作用
有些領導得知自己辛苦培養的骨干將要離職,不僅不批準辭職報告,而且還不愿意和其對話。
那么這種情況下,要找到領導,坦誠地溝通此事估計都十分困難,更不要講說服對方愿意簽字放人了。
但是你沒法和領導有效溝通,HR是可以做到的。
從HR的職責來看,其本就是公司內溝通的橋梁,起到承上啟下、左右逢源的作用。
我建議小魯找到HR同事,說明自己的狀況,并拜托對方幫助自己去說服領導。
領導或許不理解簽字和不簽字意味著什么,但HR這樣的專業人士肯定是清楚的,借助他們的嘴巴來傳遞某些信息是再合適不過了。
三、拿起勞動法武器保護自身利益
我相信經過一系列的溝通,多數領導是愿意改變強硬態度,簽字同意的。
但是現實的職場里頭,就是有那么一些領導,死活不肯簽字批準,HR也拿他們沒辦法。這種時候,作為即將要去新公司報道的小魯來說,也可以拿起勞動法武器來保護自己。
勞動法有明確規定,合同期內,員工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的辭職報告,就可以離職,單位不能違反這條規定。
若小魯此前僅限于提交了書面報告,我建議他補上一封辭職郵件,發送到公司官方郵箱,并保存證據。
這樣做,即使辭職報告不給簽字,一個月時間到了,HR也不得不給小魯開具離職證明。
確實有困難的,員工可以聯系勞動監察部門介入干預。
寫在最后
像辭職報告不給簽字這樣的情況,在許多地區都存在。遇上了這種事,我建議先溝通后法律,無論如何,這都是我們應該得到保障的事情。
各位朋友,您對此如何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