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業費糾紛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1、物業費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2、物業服務合同系持續性合同,物業公司要求業主給付物業服務費用的訴訟時效期間應自最后一期物業服務費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物業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1、物業糾紛投訴可以找當地的房管部門進行投訴。
2、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出現物業糾紛可以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這個部門是負責主管物業行業的部門。在投訴之前要做好對應的準備工作,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最好不要采取口頭投訴的方式,選擇書面方式提交投訴更有效。最后在提交投訴之前建議仔細看看與物業公司簽署的物業管理協議中物業公司未盡到職責的地方有哪些,證據要充分完整。
發生物業糾紛之后可以向當地的房屋主管部門申請介入解決糾紛或者是進行投訴;還可以向當地的仲裁機構申請民事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請民事訴訟的。不管是仲裁還是民事訴訟都是需要向相關的部門提交一定的事實材料和證據的才可以申請通過的。
夫妻個人債務能執行共同房產嗎
不能,就算是執行共同房產的,也是執行的是共同房產中屬于欠債一方的個人部分。但財產是生活必需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四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