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屢見不鮮,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因各方面的原因,終會出現一些問題。
最近看到很多人在提問,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離職不予批準的、單位未繳納社保的等等。遇到這些有什么方法可以保護自己。
1、先講下大家經常遇到的吧,單位沒有依法繳納社保,可以主張經濟補償嗎?
按照法律要求,公司應當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為員工購買社保,這是法定義務,公司不為員工申報社保是違法行為。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公司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員工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被公司辭退,離職原因怎么寫?
其實嚴格來講,已經被辭退了,怎么會有個人原因離職呢?重要的是被辭退會獲得補償金,也就是說你的單位會按照你的工作年限給你補一份工資。
因此,很多年輕的小伙伴在接到被辭退時得到口頭許諾,讓自己寫一份個人離職申請,事后會給你補償一點錢。然后寫完個人申請或者簽了個人離職后,就沒有然后了。因為在法律上認定來講,你是屬于主動辭職的。這會對后期的維權造成很大的影響。在正常情況下,如果合同沒有到期,如果公司沒有其它什么過失,當員工主動辭職時,則公司不給員工經濟補償。
、我想辭職,公司不批準怎么辦?
最近朋友想換工作,說的領導一直不批準,從他第一次講到現在都已經2個月了,還是在原來單位里呆著。
正常來講,提出離職后建議還是先協商,協商不成在走法律程序,也就是經常在網上搜到的提前30天申請。
辭職申請要注意的是,試用期內提前3天,過了試用期要提前30天,這里注意的是提交的是通知。你要做的是通知單位你要離職,不是說申請你要離職。
書面通知要有簽收證明,當然我覺得很少會被簽收吧,也可以通過郵箱或者快遞,留存簽收記錄。最重要的的事記得做好交接記錄,記得要有書面記錄,避免后期出現什么損失怪在你身上。
不要怕拿不上離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其實總結一下來講,就是大家還是要提高法律意識,如果真的遇到相應情況也可以通過網上搜一些相關案例等,起碼明確哪些行為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以及該如何去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