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勞務糾紛是必須需要先申請辦理勞動仲裁才可以向法律提起訴訟的,自然勞動仲裁裁決書也是具備法律認可的,能夠 向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申請強制執行。那么對于勞動仲裁協商后不出錢該怎么辦?下邊就要頂律網律師為大家帶來的勞動仲裁調解后不出錢怎么辦呢相關內容,一起來瞧瞧吧。
一、勞動仲裁協商后不出錢怎么辦呢
關于勞動仲裁產生后,協商是合理處理糾紛案件的方式之一。在歷經關于勞動仲裁監察委員會協商并出示民事調解書,彼此被告方簽名確定后,一方被告方不執行民事調解書確定的責任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檢察院申請辦理申請強制執行。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仲裁庭在做出裁定前,理應優先協商。協商達成共識的,仲裁庭理應制做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理應注明訴訟要求和被告方協議書的結果。民事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字,蓋上關于勞動仲裁監察委員會圖章,送到彼此被告方。民事調解書經彼此被告方查收后,產生法律認可。
被告方對產生法律認可的民事調解書、理應按照規定的限期執行。一方被告方貸款逾期不執行的,另一方被告方能夠 按照民訴法的相關規定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執行。
二、工傷事故后訴訟老總或是不出錢該怎么辦
因工傷賠付難題造成異議,經勞動仲裁后用人公司依然不賠付的,員工能夠 向人民檢察院申請辦理申請強制執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條被告方對此方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之外的別的關于勞動仲裁案子的仲裁裁決不服氣的,能夠 自接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型人民檢察院提到起訴;滿期不起訴的,裁決書產生法律認可。
第五十一條被告方對產生法律認可的民事調解書、裁決書,理應按照規定的限期執行。一方被告方貸款逾期不執行的,另一方被告方能夠 按照民訴法的相關規定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執行。審理申請辦理的人民檢察院理應依規實行。
三、勞動仲裁程序的時間多長時間?
監察委員會在接到申訴人的申訴書后,應在填好《立案審批表》之日起7日內決策是不是審理。監察委員會決策不予立案的,將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制做未予審理通知單,送到申訴人;決策立案偵查的,將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向型申訴人傳出審理通知單,并將申訴書的團本送到被訴人。被訴人理應自接到申訴書團本之日起15日內遞交答辯書和相關直接證據。
仲裁庭解決關于勞動仲裁,自構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完畢。案件繁雜需要推遲的,經報監察委員會準許,能夠 適度推遲,可是增加的限期不超過15日。
被告方對仲裁裁決不服氣的,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能夠 向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滿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產生法律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