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是人們在很多場合和情形中都要經常用到的必備證件。不知你有沒有發現,有的人的身份證號是由一組純數字構成的,而有的人身份證號的最后一位卻是X。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要弄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就要了解身份證號是按照什么樣的標準進行編排的。其實,我們的身份證號的每個數字和符號都是有明確意義的。目前,我國的身份證號碼共有18位。按照從左到右的順序,前6位被稱為“地址碼”,也就是常住戶口所在的市、區、旗、縣等行政區劃的代碼。具體代碼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進行編制。接下來,在6位地址碼之后就是8位“出生日期碼”,表示持有人的出生年、月、日。這之后的是3位“順序碼”,顧名思義是為前14位編碼都相同的人編定的順序號。一般來說,奇數會分配給男性,而偶數則分配給女性。
這前面17位統稱為“本體碼”,記錄了持有人的個人信息。而最后一位號碼被稱為“校驗碼”。校驗碼是根據校驗共識由本體碼決定的,是為了驗證錄入或轉錄過程的準確性。具體的校驗公式是:按照從右到左的順序,先對前17位“本體碼”進行乘積求和,乘積的方法是右邊的第一位乘以2,接著每向左一位就多乘以一個2,在得到求和結果后除以11得到余數,最后用1或12減去這個余數就是最后一位校驗碼。但是,當用1或12減去這個余數后得數是10的時候,就會用羅馬數字X來表示。
所以,如果某人的尾號根據校驗公式計算出來的結果是0~9,就不會出現X。可如果尾號計算出的結果是10,那么就會用X來代替,因為如果用10做尾號,此人的身份證號就變成了19位,就違反了國家標準。這就是為什么有的人的身份證號最后一位是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