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的工作中,大家對于行政體制內的很多職位是區分不清楚的,究竟誰大誰小?性質是什么?甚至具體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往往容易鬧笑話。比如各級都設置有的黨委書記、黨組書記、機關黨委書記這三者的差別,很多人就搞不清楚,特別是看見很多地方的一個村都設置了黨委書記,大家就更是一頭霧水了。那這三者是不是一樣的呢?他們究竟有什么區別?我們一起去看一看。
第一,關于黨委書記。
這一個職務大家應該都是比較清楚的,共產黨是我國的執政黨,各級都設置有黨委,是每個地方的領導核心,領導一個地方的所有工作。而黨委書記就是各級黨委的“一把手”,具體到各級,稱呼不一樣,比如說省級就是省委書記,市級就是市委書記,縣級就是縣委書記,而大家看見的有的村也設置黨委書記,實際上它的職能就相當于那個村的支部書記,但是這個黨委書記在那一個村,同樣是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是領導這個村的一切的,比如說著名的華西村,它設置的就是黨委書記而不是支部書記。
第二,關于黨組書記。
黨組書記這個職位大家可能關注的不多,但中央曾經專門出臺了一個黨組工作條例,對黨組的性質、職能進行界定。按照新的條例,黨組一般是在非黨的機構中設置,比如政府工作部門、事業單位、相關的社會組織和經濟組織,我們熟知的財政局、人事局、統計局等等,都設置有黨組并有黨組書記,只是可能大家并沒有關注,因為這些黨組書記一般都是由局長來進行兼任。那么,是不是說黨組書記權力沒有局長大呢?因為大家可能想到政府部門實行的是行政首長負責制,所以局長才是“一把手”。其實不是,按照新的黨組條例,黨組在這些單位同樣屬于領導核心作用,如果一個單位既有黨組書記又有局長,那黨組書記是比局長大的,這種情況一般是局長為非黨的情況下才這樣設置。
第三,關于機關黨委書記。
機關黨委書記和黨組書記、黨委書記是完全不一樣的,這一點大家要記住。機關黨委一般情況下在哪些地方設置呢?一般在單位有50名以上黨員的時候就可以進行設置,機關黨委的職能相當于機關支部的職能,是黨員的服務和管理機構,而不是一個單位的領導核心。比如組織部設置有機關黨委,他的機關黨委書記權力肯定沒有部長的權力大,一般情況下,由一個單位副職就可以兼任機關黨委書記。
所以,黨委書記、黨組書記、機關黨委書記這三者的區別還是比較大的,在現實工作中大家要分清楚,別鬧出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