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法典》生效后,離婚冷靜期制度的建立,會讓離婚變得更加困難。
夫妻中弱勢的一方有可能無法保障自己的權益。
這讓我想到王女士最近咨詢的一個問題:如果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在離婚冷靜期內,我丈夫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辦?家里的車子、房子都掛在他名下,他賬戶還有不少存款……
所以今天我們來聊聊,在離婚冷靜期內,弱勢的一方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呢?
1.離婚冷靜期的流程應該怎么走?

上圖看起來有點復雜,大概意思是:以前離婚,只要夫妻雙方達成協議就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在離婚協議上簽字”。
但明年想協議離婚,離婚登記程序需要經過這樣5個步驟: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
l 首先需要夫妻雙方提出申請,申請后由民政局進行初審;
l 初審通過后進行30天的離婚冷靜期,在這30年內任何一方反悔,這婚就離不了;
l 等30天好不容易過去,雙方需要共同領取離婚證;
l 如果第二個30天內沒領取,同樣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這樣看來,明年協議離婚確實有點難。
民法典草案擬引入冷靜期時,就收到一片反對的聲音……

2.為什么要設立離婚冷靜期制度?
其中最直接的原因是,這幾年,我們的離婚率越來越高了。
不但北上廣深這種大城市高,現在全國都高,而且一年比一年高:
民政部數據顯示:
從2003年,我國離婚率持續上漲,離婚登記數量不斷增加;
2008年離婚人數僅226.9萬對,2018年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446.1萬對;
2018年的數據顯示,全國結婚登記1010.8萬對,離婚登記人數380.1萬對,離結比為38%;
對比2010年的16%,上升22個百分點。

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為了防止沖動性離婚、草率離婚,給閃婚閃離“降溫”。
一些年輕夫妻為了應對安置工作、父母的壓力或者單純出于情感沖動選擇“閃婚”。
又因價值觀不合、經濟問題和或者一些生活上的瑣事而“閃離”。
年輕人氣盛,有時候面對婚姻的矛盾處理得不夠冷靜,很容易對彼此造成情感的、身體上的傷害。
雖說冷靜期制度是為了維系“小家”和“大家”的穩定。
但究竟多少人需要給閃婚閃離“降溫”,仍有待商榷。
畢竟絕大多少人想離婚并不是因為閃婚、不懂處理婚姻的問題,恰恰是太懂了,看透了彼此,到了無法調和的地步。
3.離婚冷靜期內,對方會采用哪些方法轉移財產?
「暗度陳倉」
“暗度陳倉”,將儲蓄、工資等取出,另存于某個外地銀行賬戶中,在離婚的時候,把空的銀行卡交到法院,說其他的錢都用在家庭生活開支上了。
「轉移資產」
將存款以現金的形式取出,存到別的銀行或者以別人的名義存到銀行;或者先用別人的名義買房,離婚之后再把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
「毀損夫妻共同財產」
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毀壞,他得不到,也不給你留下。
「低價變賣夫妻共同財產」
與第三人串通,把汽車或者房屋低價賣給第三人,然后告訴你,只賣了這么些錢。
「偽造債務」
偽造債務是最容易發生的轉移夫妻財產的方式之一,這些所謂的債務需要法院判決來確認,對于無緣無故出現的債務要萬分注意了。
「買股票、基金等理財類產品、公司股權等」
買股票,等離婚后把股票拋售,套取現金。用他人名義入股,自己成為該公司的隱名股東,等離婚之后再套現。

4.當發現對方轉移財產或者離婚后才發現該怎么辦?
王女士問這個問題時,語氣中隱隱透出幾分擔憂。
她擔心在冷靜期內,丈夫作為強勢一方想轉移財產的話,離婚時她什么也都分不到,枉費辛苦為家庭付出那么多,那對她來說實在不公平……
對于這個問題,首先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
① 對房屋等不動產或者汽車這種需要所有權登記的財產,以及其他金額、價值大的財產,應將自己的名字寫入產權證書,或者簽署其他證明文件。
② 注意掌握對方開戶銀行以及資金賬號,收集對方的大額儲蓄信息、取款的憑條或信用卡刷卡記錄。
③ 掌握家庭平時正常的生活開支及另一方資金的流向情況,以便進行必要的反駁或抗辯。
④ 注意收集和保管購買財產的發票,預感到一方可能轉移隱匿財產時,可請他人來家列出財產清單并簽字,或請公證機關公證、請律師見證。
對于一方轉移財產的行為,搜集證據非常重要,這是為訴訟做準備。
關于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我國《民法典》是這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由于在離婚冷靜期內,雙方并沒有真正離婚,仍然處于婚姻存續期間。
像王女士這種情況,如果她發現丈夫有轉移、變賣車房等行為,離婚時,可以請求法院對男方少分或不分財產。
如果是離婚后才發現丈夫之前有轉移財產的行為,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這話講起來容易,實際操作起來非常困難。
首先就涉及夫妻共同財產認定以及搜集證據等相關問題,這時候往往需要專業律師輔助,否則很可能使自己分到的財產遠遠少于應該得到的份額。
離婚之前請三思,但既然已經決定,還是要給雙方一個痛快的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