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公司現在可以說是聲名狼藉,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而且對于很多勞動者來說,勞動力派遣公司頗有現代版“黃世仁”的名聲,而對于用人企業來說,卻又是喜歡這樣的企業,因此,在法制不斷健全的過程中,勞務派遣公司究竟是去還是留呢?個人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首先,勞務派遣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在這種用工形式確定以后,初期的時候確實為經濟的發展做了一定的貢獻。一方面,由于某些企業的生產是與季節息息相關的,在淡季的時候,只要維持企業基本的運轉即可,而在旺季的時候,由于產品供不應求,就需要通過增加勞動力數量來提高產量,這個時候,企業的用工人數會是淡季的好幾倍,而這樣突然增加的人力資本,讓企業自己來解決,一時是很難解決的,而勞力派遣公司則有這方面優勢,可以幫助企業解決。
另一方面,由于勞力派遣公司的存在,企業可以安心去組織生產,在需要擴大生產的時候,直接找勞務派遣公司,很多時候就可以招到比較成熟的生產工人,這樣也大幅度降低了企業招人的成本,為企業節省很大的人力資源費用。
其次,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勞務派遣公司被玩出了新花樣,而正是這些新花樣,導致勞動者對于勞務派遣公司深惡痛絕。在勞務派遣公司盛行之前,各地組織務工的大多是政府的人力資源公司組織群眾出去務工,而勞務派遣公司盛行之后,勞動者成為派遣公司的商品和盈利工具,也成為了用工企業推脫責任的借口。
一方面,現在的勞務派遣公司,已經失去了起初的組織勞動者支援企業生產的意義,更多的是成為了一些人的印鈔機,很多時候,不管是招聘什么崗位,只要和勞務派遣公司牽扯上的,你一個月收入的20%會被抽走,而且會一直持續下去,這就是吸血模式。
另一方面,對于用工企業來講,勞務派遣公司也是其推脫安全事故的借口,很多時候,企業在安全生產中出現了安全事故,只要牽扯到派遣工人,這個時候,企業就會找百般借口將責任推給派遣公司,而派遣公司也會推脫,這樣損害的只有勞動者的利益,即使是打官司,很多勞動者由于缺乏法律意識、缺乏資金和時間,也是很難和企業、派遣公司撤下去。
最后,勞務派遣公司的發展,是應該規范了,無論是從企業的用人模式還是用人之后,各個責任的劃分以及勞動者報酬的分配,這些問題已經讓勞動者對勞務派遣公司深惡痛絕,如果不規范解決這些問題,勞務派遣公司確實沒有存在的必要,雖然現在他仍然可以幫助企業解決用人的問題,但是勞動者的問題更重要,不要真的讓勞務派遣公司成為新時代的“黃世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