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會看到“禁止車輛臨時停放”“禁止車輛長時停放”的標志。很多車主朋友并不知道這里的“長時間”到底是指多久,導致最后被扣分罰款了。
那么,這個“臨時”“長時間”是多長呢?有人說車子不熄火就行;有人說人不離車才行,到底是怎樣的?
●長時間到底是多久?●
我們在路上,常見的禁止停車交通標志一般有兩種。
第一種是“禁止停車”標志,無論時間長短,都是不可以停車的。
第二種是“禁止長時間停車”,通常我們就理解為允許臨時停車。這里,我們主要說的是第二種。
實際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并沒有明確指出,“長時間”具體是多久。
這個主要還是按照交警的判定來執行,主觀判斷性較強。
也就是說,交警蜀黍說你時間長,就長;說你時間短,就短...
●人不離車,車不熄火,就算臨時停車?●
那么,是不是人不離車,車不熄火,就算是臨時停車了?
一般情況來說是這樣的。因為如果這樣,你可以說明你沒有停靠太久, 而如果你下車,車中沒人,即使是5分鐘被交警看見也會認為停靠太久了。
不過,現在的交警執法都比較人性化,一般看到臨時停車,會先過來告知司機開走,不會一上來就開罰單。但也不一定,還是得看交警。
還有些城市的路段設有電子警察抓拍,到時間還會有短信提醒,短信提醒后將車開走就行了。它一般規定的時間是5分鐘左右。
電子警察監控的原理:
當檢測到有車輛停放時,就會抓拍第一張圖片;一旦超出系統設定的時間,就抓拍第二張圖片,并拍攝車牌,作為違法證據。
關于這個時間,各地、各路段都不一致,保險起見,臨時停車最好別超過5分鐘。
當然,有些車主為躲避抓拍,耍小聰明打開后備箱遮擋車牌號。這種做法是堅決不提倡的。如果被抓到,可就不是單單按照違停來處理了。我們也時常看到類似的新聞,結果真是得不償失。
●沒有禁停標志就可以停車?●
這個還真不一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條規定: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此外,有些特殊路段,即使沒有禁止停車的牌子,也是不允許停車的。
《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了一些路段,
比如:人行橫道、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
另外,公交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隊門口以及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都不能停車。
所以說,沒有禁停標志≠能隨便停車。而且,在這些路段違停,很可能不僅要收到罰單,車子還會被拖走。
避免違停罰單,記住這些!
1、收到短信提醒,馬上把車開走
如果收到電子警察的短信提醒,那么說明臨停的時間到了,在規定的時間把車子開走就行了。
2、避免被開罰單,看警察來就跑!
如果你看到有交警往你車子方向靠近,很有可能意味著允許你停車時間到了。畢竟也不是每個交警都會提前告知的,為了避免被開罰單,穩妥起見開車及時離開。真的收到罰單后,哪怕你到時候再去申訴、行政復議,也于事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