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申請人不再承擔二手房評估費的通知》、《關于開通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提取業務的通知》、《關于啟動新版合同單據及進一步精簡貸款辦事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三項便民政策。從便民政策來看,自7月1日起,群眾可享受申請公積金貸款買二手房時不用再繳納評估費;公積金賬戶資金可直接償還房貸;申請貸款不再提交紙質申請表等多項利好措施。
關于北京公積金,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Q:
之前已經繳納過的評估費怎么退費?
A:
在去年9月16日時間點之后申請貸款的,貸款放款銀行會根據借款申請人留存的聯系方式主動與借款申請人取得聯系并登記核實,同時借款申請人也可自行聯系貸款放款銀行進行登記備案。為方便借款人,非組合貸款二手房評估費退回至公積金貸款還款賬戶,組合貸款二手房評估費由各貸款放款銀行與借款人確認退回方式。
Q:
沖還貸業務如何辦理?
A:
借款人既可在簽訂貸款借款合同時同步申請辦理沖還貸業務,也可在貸款發放后在全市各業務網點辦理。建議借款人在簽訂借款合同時辦理,減少跑動次數。
Q:
沖還貸業務開通之后,租房、其他購房提取事項和約定提取業務還有效嗎?
A:
沖還貸業務一經開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購房、租房提取事項和約定提取業務將自動終止。
Q:
公積金賬戶余額能否沖抵組合貸款業務中的商業貸款還款額?
A:
沖還貸業務只支持沖抵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商貸部分還款按各商業銀行規定執行。
Q:
如果公積金賬戶余額低于還款額,該如何處理?
A:
若沖抵失敗,則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從借款人預留的還款賬戶中足額扣劃當月還款金額。
7月1日起
北京公積金開始實行新措施
多項便民政策同步生效
趕緊關注起來
2020年下半場
為你的生活解解乏!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