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布《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為進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車安全運行水平,推動新能源汽車安全標準規范建設,促進產業安全健康發展,請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動力電池供應商對生產的新能源汽車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重點對已售車輛、庫存車輛的防水保護、高壓線束、車輛碰撞、車載動力電池、車載充電裝置、電池箱、機械部件和易損件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根據車輛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技術手段,降低車輛起火風險。
對出租車、網約車、物流車、公交車等高使用強度的運營類車輛,《通知》要求,應按照行駛里程和監測平臺數據分析結果設定排查比例,行駛10萬公里以下的排查比例不低于5%,行駛10-20萬公里的排查比例不低于10%,行駛20萬公里以上的不低于20%。
對于私家車,《通知》要求,生產企業應明確告知用戶,車輛觸發何種條件時應回店檢修。觸發條件應包括:車輛正常行駛里程或使用年限間隔,車輛發生碰撞、泡水等意外情況,車輛儀表出現嚴重故障報警信號(如電池、過壓、過溫、絕緣過低,充電插座過溫等)等。生產企業通過監測數據發現車輛達到上述觸發條件時,應及時通過電話、短信、車輛報警等方式提醒用戶回店檢查維護。生產企業應將上述觸發條件、通知方式及記錄、回店檢修項目等列入年度報告,存檔備查。
今年入夏以來,國內多地發生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5月8日,湖南長沙一輛在路上行駛的理想ONE起火。同日,一輛鄭州日產帥客EV在廣東東莞塘廈鎮小桔充電站自燃。5月26日,深圳福田發生一起車輛追尾交通事故,其中一輛南京依維柯純電動物流車著火。
在5月出現的幾起新能源汽車起火事故中,截至目前只有理想ONE明確事故原因。5月21日,理想汽車道歉聲明顯示,長沙理想ONE的起火原因為前機艙右下部排氣管前段表面附著外來異物造成的起火。
汽車行業分析師張翔表示,正常來說,電動汽車的安全應該與氣候無關。頻繁發生起火事故,說明新能源汽車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有關部門一直加大對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的監管力度。5月1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三項強制標準,這也是我國電動汽車領域首批強制性標準。其中,《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要求電池單體發生熱失控后,電池系統在5分鐘內不起火不爆炸,為乘員預留安全逃生時間。
6月2日,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召開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工作會議。會議要求,一是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事故調查;二是進一步強化整車運行監測體系;三是做好新能源汽車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四是加強行業自律,做好宣傳引導,發揮行業組織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