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交了社保,戶籍不在北京,退休后養老金該在哪兒領取,你知道嗎?
首先先普及一個小知識,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
養老金在哪領?
根據不同的工作時間和地點,養老金的領取地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就是說 戶籍地是北京的小伙伴,在北京開立養老保險賬戶,那么養老金領取地就在北京。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舉例:小明戶籍地深圳,畢業后在深圳工作了7年,后續到北京工作了10年以上,并將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了北京,待小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任然保留在本市,那他的養老金領取地即為北京。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舉例:小明戶籍地為深圳,畢業后在深圳工作了7年,并開立了養老保險賬戶,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之后陸續在廈門繳費10年、成都繳費10年,最后來到北京,并在北京繳費滿7年。由于最后一個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且繳費滿10年的地方是成都,所以小明的養老保險金領取地即為成都。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舉例:小明戶籍地深圳,畢業后在深圳工作并開立了養老保險賬戶,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累計繳費滿5年,之后在山西繳費5年、上海繳費7年、成都繳費8年,最后來到北京,并在北京繳費滿7年。若小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由于無一處繳費滿10年,所以領取地為寧波,即回到戶籍地領取養老金。
看完了小明的案例,大家現在應該知道自己退休后的養老金在哪兒能領取了吧!
注意:
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跨省流動就業人員,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不能在臨時賬戶所在地享受養老待遇。
如果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期間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原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負責將其臨時養老保險賬戶進行歸集歸并。
如果參保人員只有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而其他各地均未參保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歸集歸并,并在辦理轉入手續的同時進行參保信息登記。
跨省流動就業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領取養老待遇前,具體情況建議咨詢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并以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確認的信息為準。
參考文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