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場白
目前,隨著機動車的大量增加,交通事故也無時不刻在威脅著不特定人群的生命財產安全。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應當知道哪些法律常識? 如何在同等情況下獲得更多賠償?本文為您逐一詳細解讀。
1、到哪個法院起訴?
一般來講,交通事故糾紛管轄法院這樣確定: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經常居住地確定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經常居住地居住滿一年以上。
當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數個被告的情況下,其中任何一個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轄權。
二是侵權行為地,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結果發生地和侵權行為發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上述法院均擁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轄權。
當交通事故的侵權行為發生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與原告住所地一致時,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轄權。這樣的話,同一個案子有好幾個法院可以管轄,選哪個呢?則關鍵是看這幾個法院,哪一個法院所在地的經濟更發達,因為經濟更發達地區的法院,可以以更高的標準計算賠償金額。
比如說,某交通事故,肇事者是臨沂的,車主是青島的,交強險和三者險也是青島的,交通事故在上海發生,這樣的話建議選擇在上海起訴。為什么?因為上海的賠償標準比臨沂、青島高不少。
當然了,如果案子小,不值得勞師動眾舍近求遠,則也可以在有管轄權的法院中,選擇自己方便的法院。
2、交通事故糾紛案件誰做被告?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主體是肇事者。也就是說誰肇事,誰賠償。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為了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應當將有理由追加為賠償者的單位和個人都列入賠償人序列,也就是把這些人或單位都列為被告。
司法實踐中常見的有這樣一些情況:
a、車輛買了保險的,首先應當由保險公司賠償,剩余部分由肇事者或其他有賠償義務的單位或個人賠償。這樣的話,應當把車輛的交強險和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列為被告。
b、肇事者是執行職務行為而肇事的,應當由所在單位賠償。這樣的話應當把肇事者所在單位列為被告。
c、肇事者借用他人車輛肇事,也就是車主和肇事者不是同一人的,如果車主有過錯,并且這個過錯又和交通事故發生有因果關系的,車主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種情況應當把車主也列為被告。
所謂車主有過錯,一般是以下情形:
(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如剎車失靈等,但是該缺陷必須是與發生事故有因果關系,空調失靈肯定不屬于法律規定的車輛缺陷;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3)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4)其他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d、如果司機與車主是雇傭關系,且發生交通事故時,肇事司機是在執行車主分派任務的,可以直接向車主追償,要求車主承擔賠償責任。
e、如果肇事者是義務幫工,則交通事故應當由被幫工者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肇事者有過錯,也可以由肇事者在過錯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這種情況應當把被幫工人列為被告。
f、交通事故發生時,第三方對事故的發生有過錯時,應當承擔與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常見的如公路維修方在公路上對方雜物導致交通事故,則維修方和公路的管理方都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和解還是訴訟?
交通事故和解(也就是調解)還是訴訟,要看具體案情和相關問題的意見是否一致。
一般來講,小案子,簡單案子,雙方爭議不大的案子,或者雙方都互相認識,可以調解。如果傷情嚴重,有可能有傷殘等級甚至死亡的,或者牽扯復雜的權益義務關系的,建議盡量訴訟解決。
雙方都是通情達理的,可以調解,如果有一方得理不饒人,或雙方爭議過大,調解不可能達成一致,建議訴訟解決。
4、請不請律師?
如果案情復雜,如果自己對這方面基本不了解,雙方爭議很大,又很難談得攏,建議還是請個律師吧。如果事故損失數額不大,雙方爭議也不大,都比較通情達理,當事人自己又有一定的處事經驗,懂得一定的法律常識,建議自己協商處理就行了,請律師未必能有什么更好的結果。
不過提醒一下朋友們,律師這個行業,其實和其他行業一樣,良莠不齊,遇到好的律師當然受益匪淺,他會收費,但也會利用自己的專業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是遇到差的律師,吃里爬外,破財不說,對案子常常幫倒忙,這個問題一定要注意。有的律師,見了面不是先分析案情,而是先要當事人掏包走所謂關系,那最好是悠著點。如果請律師,當事人應當和律師就案情、收費、代理權限、訴訟請求、訴訟策略等問題進行深入溝通,防止老糾紛沒處理完,又產生新的糾紛。
5、交通事故應當主張哪些賠償項目
交通事故的賠償,其主要法律依據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個司法解釋,對于賠償的范圍、項目、計算方法、計算標準都有很明確而詳細的規定,遇到交通事故的朋友不妨研究一下這個文件,好自己心中有數。
例如: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獲得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處理喪葬事宜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賠償。
交通事故致殘的,傷者和近親屬可以獲得醫療費、陪護費、傷殘賠償金、營養費、住院生活費補貼、必要的交通食宿費、殘疾用品費、后續治療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定殘后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賠償。
交通事故受傷未致殘的,可以獲得醫療費、陪護費、住院生活費補貼、、營養費、必要的交通食宿費、后續治療費等賠償。
再如: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根據一審辯論終結前上一年度受訴法院所在地城鎮戶口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戶口的人均純收入,計算二十年,六十歲以上的,每多一歲少計算一年,七十五歲以上不論年齡均按五年計算。
注意里面有這樣幾個關鍵詞:一審辯論終結前上一年度-確定計算的年度標準;受訴法院所在地-確定賠償的地區標準;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受害者戶口性質;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純收入-計算參考標準。
致殘者的殘疾賠償金,一級傷殘的傷殘賠償金相當于死亡賠償金的100%,二級傷殘的傷殘賠償金相當于死亡賠償金的90%......十級傷殘的傷殘賠償金相當于死亡賠償金的10%。
6、賠償數額如何計算
具體計算的時候,先按上述要求,分門別類地計算出損失總額,然后依據交警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的責任,計算出責任方應當賠償的數額。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受害方損失的計算,首先要核定總的損失數額,然后先用交強險賠償,肇事方有責的話最高賠償12.2萬元(其中醫療費分項最多1萬,傷殘死亡分項最多11萬,財產損失最多2000元),肇事方無責的話最多賠償1.21萬(其中傷殘死亡分項最多1.1萬元,醫藥費最多1000元,財產損失最多100元)。
交強險賠償完畢后,剩余部分,按照責任認定書確定的責任劃分按比例賠償。其中,全責賠償100%,主責賠償70%,同責賠償50%,次責賠償30%,無責不賠償。如果一方是機動車,另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則機動車一方的賠償比例增加10%。
例如,某交通事故致死一人,交警認定肇事方承擔同等責任。
先計算總的損失:
假定:死亡賠償金87萬元、喪葬費3萬元、被扶養人生活費12萬元、處理喪葬事宜誤工費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4萬元,一共108萬元。
賠償的時候,先由交強險按有責賠償限額賠償12萬元。
剩余部分96萬元,同等責任應當按60%賠償,計57.6萬元。
這樣受害者近親屬應當獲得的賠償是12+57.6萬元=69.6萬元。
7、注意財產保全和執行問題
如果大部分賠償責任是保險公司或單位,一般法院判決后能比較順利地拿到賠償,如果賠償責任主要由個人承擔,且數額比較大,則受害者應當特別注意財產保全和執行的問題。因為這種情況比較容易出現賠償義務人轉移財產逃避賠償的問題。遇到這種情況,當事人應當及時對對方的財產進行調查,必要時進行訴前財產保全,訴訟過程中要密切注意對方動態,防止其惡意轉移財產。
小結
以上七個問題,是交通事故處理中比較重要的問題。解決好這幾個問題,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能得到基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