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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工資及其考點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組成,其中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為基本工資。
考點:注意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以及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人員考核制度及其考點
(一)考核的原則和種類
考核的原則: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一級考核一級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考核的種類:對受聘人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二)考核的內容和標準
1.考核的內容
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
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
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
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
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2.考核的等次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聘期考核結果可以分為合格與不合格等檔次。
對德、能、勤、績表現較差,在年度考核中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先予以告誡,期限為三至六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進的,可定為合格等次;仍表現不好的,定為不合格等次
(三)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考核的方法
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一級考核一級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2.考核的程序
事業單位成立負責人為首的考核組織。必要時,事業單位負責人可以授權同級副職或有關機構負責人負責考核。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平時考核隨時進行,由被考核人根據工作任務定期記實,主管領導負責檢查。年度考核一般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進行。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考核事業單位擔任各級領導職務的工作人員,必要時,可以進行民主評議或民意測驗。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年度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考核組織申請復核,考核組織在十日內提出復核意見,經部門或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復核結果仍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對復核意見不服的,可以向一上級主管單位人事機構提出申訴。年度考核工作結束后,考核結果存入本人檔案。
考點: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出題時命題人會給出明確提醒,看清楚是問的年度考核還是聘期考核。這是非常容易混淆易錯的點。年度考核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聘期考核結果可以分為合格與不合格等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