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包括一系列司法解釋說明規定性的中央指導性行政文件,對現存的勞資糾紛,提出明確,科學,符合現行的規范說明,面臨一些長期存在的隨意拖欠工資,惡性調崗調薪,任性解雇員工等問題,大部分應刃而解。
作為勞動者,一般處于弱勢地位,發生合法權益受損時,只會被動地應對,有一些勞動者,對于用人單位侵犯自身的合法權益行為,自身能主動地合法維權,那么,擺在勞動者面前的第一個法定程序意義上的門檻就是,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包含勞動合同通知書,因為有些勞動者上班后各種原因一直還沒簽訂勞動合同,暫時稱之為勞動關系。
法律天秤是為公平而存在
一,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的前提:1,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定義簡略):勞動者可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六個前提,包括: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額支付工資,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保險費,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損害勞動者權益,簽訂不平等的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無效勞動合同,其它法律法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況。因此處違法程度各不相同,實際操作中,也不完全一樣,故在此不做詳細解釋;
2, 補充一點,比較重要,即勞動者必須有相關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具體說明參閱筆者之前的文章),簡要地說要有: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工牌工衣,工資條或銀行流水,五險一金回執,考勤表,各類勞動者本人與公司有關系的通知書或材料等等,任何官司,證據才是硬道路,不然自己吃了啞巴虧,怨不得別人,說沒有人監管,仲裁偏袒公司等等。勞資糾紛中如何取證認定,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七大招數
證據的采集是勞動者維權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二,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的格式及要點:1, 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在條件許可情況下,務必一式雙聯,帶回執的形式,具體樣式附下圖標準樣本,勞動者可以參照規范寫,底部的回執聯讓公司相關人事領導同時也簽名或公司行政部門蓋章,勞動者拿到回執即可,注意一下,如果公司相關領導不簽名不蓋章,那我們就采取第二步操作;
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通知書的基本格式
2, 先手寫或打印好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復印一份留底,簽好勞動者姓名,日期,然后花幾塊錢找個快遞,讓快遞員把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送到公司,格式基本寫法,地址就是勞動者上班的地址,收件人寫:*****公司人事部收,電話就是公司對外聯系電話即可,快遞面單上內件品名寫上: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一份。勞動者務必留存好底單(副聯),字跡要寫清楚,大力,看的明白即可;
3, 通知書上關于具體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數額可以寫大點,使勞動者掌握主動權,給用人單位一點壓力。勞動者不要一時疏忽,寫少了,多了可以減掉,少了不可能往上加的,在實際勞動仲裁判決中;
4, 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無須公司批準,只須讓公司知道即可,本身前提就是公司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隨即同時也產生了補償勞動者的經濟損失,故按一般經濟補償金標準來支付,即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到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這里的工資是指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稅前不扣除各項費用的工資,不滿月的工資,不作計數標準,以此類推。
補償金的標準
三,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之后的維權:1, 確認公司收到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后,先跟公司友好協商未發的工資或有拖欠的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等,協商不成,直接投訴舉報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處理,包括用人單位的一些違法事宜,如:超時加班,未購買五險一金,未發放工資條,不開具離職證明,未繳納個稅等,分類投訴舉報到當地各個監察部門,很大可能性,勞動監察部門無法幫助勞動者追回相關拖欠工資和經濟補償金,這時,需要勞動者帶齊證據和相關資料,去申請勞動仲裁,有困難的勞動者,仲裁庭一般有免費的法律援助,個人也是可以開庭辯論的,只要熟悉相關勞動法知識即可;
2, 一般勞動仲裁開庭一個月后出具仲裁判決書,證據確鑿,勞動者勝訴的可能性極大,即使是用人單位上訴到人民法院,基本上也是無用的,最多是拖延勞動者的時間,這也是現行法律上不足之處,用人單位違法成本低,勞動者維權成本高,這一現象未來還將存在很長一段時間,相信未來會越來越健全完善。
標準勞動仲裁流程表
俗語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在外務工,辛苦賺錢養家生活,勞動者多多閱讀一些相關勞動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和案例,用心掌握要點,做到自己能獨擋一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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