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在廠區抽煙,在任何公司估計都是被定義為嚴重違紀的行為。但員工大多都是躲起來抽煙,比如在廁所。這個時候公司要如何取證呢?對于公司突然闖入并對正在上廁所抽煙的員工錄視頻,是否侵犯了員工的隱私權,是否違背了公序良俗?這種證據有效嗎?
大家好,頭條號“打聽生活”只講真實案例【民事判決書(2018)蘇0214民初3**8號】。即便公司有嚴禁在廠區抽煙這種屬于嚴重違紀的行為,可還是會有員工去違反這一規定,最常見的就是躲在廁所隔間里面抽煙,因為這種公司很難取得有效證據,而且還可能會涉及侵犯隱私權。今天案例中的員工躲在廁所抽煙,被公司稽查人員傳入并錄視頻,然后以嚴重違紀辭退,員工申請仲裁勝訴,但到法院一審的翻轉敗訴,上訴到二審后員工自己撤訴。為了避嫌,下文中公司用“無錫X公司”代替。員工用“周某”代替。
一、事情經過及周某應對方式
周某,2014年11月1日正式入職無錫X公司。2018年2月,無錫X公司的稽查人員在巡查時,發現廠房內部的廁所有人抽煙,于是開啟錄像設備,因廁所有多個廁位,稽查人員逐個檢查,直至最里面一個廁位時,周某并未關廁位門,因此拍攝到周某手持香煙,在周某發現稽查人員后,立即將香煙丟入水池。公司與2月23日做出處罰通報,并通知工會,以嚴重違紀為由解除與周某的勞動關系。于是周某去申請了勞動仲裁。
二、勞動仲裁經過及結果
周某的仲裁請求:要求工資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60687元。
周某觀點:自己抽煙屬于單次、偶發的行為,沒有引起危險的現實后果,且從視頻中無法看出其正在抽煙,并表示沒有點著香煙,另無錫X公司的取證方法侵害了自己的隱私權,有違公序良俗,不應作為定案證據。
勞動仲裁觀點:無錫X公司因提供證據違反公序良俗,應依法排除,且處罰過于嚴苛,故認定解除勞動合同明顯失當,故無錫X公司支付賠償金60687元。
無錫X公司不服,起訴至法院。
三、法院一審經過及結果【重點閱讀】
一審法院認為:無錫X公司的規章制度符合相關程序,且已明確告知了周某,周某應當遵守。根據視頻,周某手持香煙,符合一般人所認為抽煙的行為狀態,其雖否認其已點著香煙,但未提供證據證明,故認定其事發時確實在抽煙。
目前關鍵點是無錫X公司取得的證據是否應依法排除,法律雖規定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證據,但:
1、無錫X公司取證初衷非為了侵犯員工的隱私權益,而是為了安全生產需要,
2、無錫X公司并未拍攝任何周某的隱私部位,且并非用于傳播或損害周某的名譽或人格,而是用于作為證明周某的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構成侵犯隱私權。
3、無錫X公司取證存在十分合理的必要性,抽煙行為是稍縱即逝的即時性違紀行為,若不采取此種拍攝方式取證,則極難對該種違紀行為進行取證,給管理帶來困難,給違紀者故意違紀提供空間。
4、事實上,在存在視頻的情況下,周某仍否認其存在抽煙的違紀行為,亦可說明無錫X公司取證方式的必要性。
故關于周某提出的該行為違反公序良俗應予排除的意見,不予采納,無錫X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無需支付周某賠償金。
周某不服,上訴至二審法院,但在二審審理期間,提出了撤訴請求。
四、通過該案例,我們能了解到什么?
1、對于這種判決著實有點無語,特別是關于香煙到底有沒有點著的判定,撇開周某是否真的抽煙不說,僅從證據角度來看,明明視頻里只有手持香煙的行為,但不能顯示香煙有沒有點著,但居然要周某提供證據證明沒有點著。
如果說以周某手持香煙符合一般人抽煙的行為來判定周某抽煙,這個我們還可以理解。但周某要怎么證明香煙當時的確沒有點著?無語!
2、之所以一審這么判,可能與周某狡辯的行為有關系。因為視頻上的確顯示周某手持香煙,而根據公司的反饋說現場有煙味,但周某拒不承認和狡辯的行為,故意影響到判定。但從周某的角度來看,他只能不承認,否則承認了一樣被開除。
3、作為員工還是要敬畏公司合法的規章制度,千萬不要抱著僥幸的心里去違反,否則多年的工齡付之一炬,一分錢經濟補償金也沒有,不值得。
結束語:公司侵害員工的勞動權益,我們要堅決維護,但員工自己也注意不要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特別是嚴重違紀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