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記者 孫越
證券業嚴監管態勢延續。據不完全統計,上半年中國證監會系統開出181張“罰單”,合計罰沒金額24.22億元,罰沒金額已接近去年全年。
與往年對比,今年投行、資管、經紀及研究業務均收到了大量“罰單”。其中,投行業務收到的“罰單”數量仍是最多的;研究業務收到的“罰單”顯著增加。從處罰力度來看,監管處罰趨向從嚴從細,對機構和直接責任人“雙罰”成為常態。
強化投行全鏈條監管
投行業務一直以來都是券商被罰的“重災區”。據統計,今年上半年有超20家券商投行被監管部門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從“罰單”來看,監管更加注重對投行業務全鏈條的覆蓋和嚴格處罰。
一方面,除了IPO項目外,定增、可轉債、公司債券發行等項目均在監管范圍之內。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對股票上市后的持續督導也十分關注,如光大證券(維權)、中信證券、東北證券等至少3家券商及保薦代表人,就因保薦企業上市后持續督導違規問題被“處罰”。
監管處罰力度也在提升,多家券商及保薦代表人被“雙罰”。上半年,證監會系統對金元統一證券、財通證券、中銀證券及相關保薦代表人、東興證券兩名保薦代表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上述保薦代表人均涉及在首發上市項目保薦中未勤勉盡責。
從處罰措施看,一般多為責令改正、監管談話或出具警示函等。但今年以來,不乏有券商被暫停投行業務,保薦代表人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等“禁業”處罰,東北證券、東海證券、東興證券和廣發證券4家券商甚至因投行業務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從嚴把關研報合規性
今年以來,研報合規監管從嚴,至少有45張“罰單”與研報有關,涉及22家券商及48名證券研究人士,包含研究部門負責人、“問題”研報署名分析師及因其他事項違規的從業人員。
從“罰單”類型來看,主要包括警示函、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其中警示函有31張,占比高達七成。處罰內容上,研報制作審慎性不足、內控機制不完善等是監管部門重點關注的問題。此外,因無證上崗問題,山西證券、太平洋證券等多家券商被監管部門點名。
業內人士表示,在全面注冊制背景下,進一步加強對研報信息來源和留痕管理、強化研報制作審核等流程的內部控制,有助于壓實機構責任、實現行業高質量發展。
分支機構內控管理從緊
經紀業務是券商的第一大營收來源,也是券商違規的高發地帶。上半年,監管針對經紀業務的“罰單”中,從業人員違規炒股、代客理財是最常見的違規風險點。
營業部成為違規炒股的“高發區”,暴露出券商分支機構內控不完善等問題。一位合規相關人士表示,這與券商經紀業務的線上化趨勢及公司管理的集中化導向有一定關系,分支機構的人員規模和崗位設置發生較大調整,但相關人員與崗位在調整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未跟上監管要求的情況。
對此,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建議:一是要從嚴監管,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犯罪成本,切實發揮法律的威懾作用;二是券商應當建立內部規范,嚴管自己的員工,建好內部“防火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