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信息,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今年7月30日對該公司處以5萬元罰款,違法行為類型為010101。由于未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暫時未知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具體的違規內容。
不過,根據上述違法行為類型,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或因廣告違規問題受罰。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在2016年也曾因廣告問題而受到行政處罰,當時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樣以違法行為類型010101對公司處以20萬元的罰款,即廣告主在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不真實、不準確,或未表明出處。
當年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特斯拉在官網上對Model X的宣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的規定,其宣傳內容包括“Model X是迄今為止最安全、最快速及最智能的SUV運動型多用途車。標配全輪驅動??”、“Model X擁有量產SUV中最低的風阻,因此其續航距離可達470公里。Model X風阻系數僅為0.24,低于平均系數20%。??”、“Model X采用了行業中最大的全景擋風玻璃,置身??”。
【來源: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