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軍改軍銜對應的軍職
本科的話副連職,軍銜不一定,文職的話專業技術簡章,無軍銜,軍職的話副連職中尉。
我姐本碩博八年連讀,出來是正營職中校。
2. 部隊軍銜改制
如果你的身份是戰士,就不能轉入特警。按照規定只有軍官才能直接過渡到公務員編制。你可以考取公安特警,退伍之后可以了解一下相關資料。(各省市標準不是完全相同)另外你還要具備大專以上的文化水平。
3. 軍改軍銜對應的軍職是什么
軍人類別是填現役軍人、兵、士兵。我國現在實行的是二年義務兵役制度,第一年為列兵軍銜,第二年為上等兵軍銜,第三年若繼續股役,則為士官了。所以“兵”或“士兵”是對義務兵的統稱,但入伍后授了軍銜便是有了軍籍的現役軍人,因此也可填“現役軍人”。
軍人類型說明
現代各國軍隊多數分為陸軍、海軍、空軍三個軍種,有的國家還有防空軍,俄羅斯還有戰略火箭軍,有些國家只有陸軍、海軍或陸軍、空軍兩個軍種,少數國家只有陸軍,也有個別國家不分軍種。
每個軍種一般都包括若干個兵種和專業兵,設有領導指揮機關及院校、科研機構和后勤保障系統,有特定的服裝和標志,配備專用的武器裝備,有自己的編制、訓練、作戰特點和戰略戰術等。軍種的產生和劃分取決于社會生產力的提高、經濟實力的增強、武器裝備的發展以及軍事戰略、地理環境、軍隊規模、歷史傳統等多種因素。
中國人民解放軍有陸軍、海軍、空軍三個軍種和第二炮兵地地戰略導彈部。越軍有陸軍、海軍、空軍、防空軍四個軍種。俄軍有陸軍、海軍、空軍、防空軍、戰略火箭軍五個軍種。蒙軍有陸軍和空軍兩個軍種。
隨著軍事技術兵器的不斷發展,戰爭空間規模的增大,還將出現新的軍種。如,由于航天技術的發展,將出現航天軍。美國已成立了航天司令部和航天兵,為航天軍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4. 軍改后軍銜和地方級別比較
本人歸納的以下途徑考軍校: 若是當過兵再從部隊里考軍校有三種途徑。
第一種是士官學校,出來后直接是士官(一般都是三級以上)。
第二種是??圃盒?這種學校已經不對社會公開了,也就是說一般畢業生不能上,出來后是少尉,大專文憑。
第三種是正??既”究圃盒?,但是分數比一般畢業生低,且條件好,畢竟當過兵,畢業后最低是中尉,本科文憑。
普通畢業生同樣也有三種途徑:
第一種實力過硬,學習好(至少別錯太多分),關系也硬,直接考軍校,畢業后最低中尉,本科文憑。
第二種是報考地方大學的國防生,也要學習好,就是訓練比軍校少一些,一般都是搞專業的。
第三種是上前途好一些的大學,并且要選一些部隊急缺的專業,畢業后去部隊應聘,也有希望能進部隊,并且進去就是軍官。 補充一點:??栖娿暿巧傥?,本科中尉,碩士研究生上尉,博士少校。
5. 軍改后軍銜和職務
這個不好說,具體還是要看自己在進入部隊后的表現情況。如果個人在進入到部隊工作后一直發揚踏實肯干的工作作風,而且也在工作崗位上做出了突出貢獻,受到了上級和領導充分和表揚的,十到十五年內升到副團級干部的可能性還是很高的。
但對于本身表現也不突出,工作作風并不是很扎實的軍校畢業生來說,很可能最多干到正營級就已經退役了,完全不會有走上副團級崗位的可能。
6. 軍改后編制和對應軍銜
中國(China)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 (1988年9月5日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1994年5月12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的決定》修正,根據2000年12月28日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設一支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軍官隊伍,以利于人民解放軍完成國家賦予的任務,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是被任命為排級以上職務或者初級以上 專業技術職務,并被授予相應軍銜的現役軍人。
軍官按照職務性質分為軍事軍官、政治軍官、后勤軍官和專業技術軍官。
第三條
軍官的選拔和使用,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注重實績、適時交流的原則,實行民主監督。
第四條
國家按照優待現役軍人的原則,確定軍官的各種待遇。
第五條
軍官符合本條例規定的退出現役條件的,應當退出現役。
第六條
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主管全軍的軍官管理工作,團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主管本單位的軍官管理工作。
第二章 現役軍官的基本條件和培訓
第七條
軍官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忠于祖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自覺獻身國防事業;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軍隊的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三)具有勝任本職工作所必需的理論、政策水平,科學文化、專業知識,組織、指揮能力和健康的身體;
(四)愛護士兵,公道正派,廉潔奉公,艱苦奮斗,不怕犧牲。
第八條
人民解放軍實行經院校培訓提拔軍官的制度。
軍事、政治、后勤軍官,擔任營級以下指揮職務的,應當經過初級指揮院校培訓;擔任團級和師級指揮職務的,應當經過中級指揮院校培訓;擔任軍級以上指揮職務的,應當經過高級指揮院校培訓。
在機關任職的軍官應當經過相應的院校培訓。
專業技術軍官應當經過與其所任專業技術職務相應的專業技術院校培訓。
優秀士兵經過院校培訓,可以提拔為軍官。
第九條
經軍隊院校培訓提拔軍官不能滿足需要時,平時可以挑選優秀士兵經過人民解放軍總部指定的其他訓練機構培訓合格后提拔為軍官,也可以招收軍隊以外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和專業技術人員入伍,任命為軍官;戰時可以從士兵、征召的預備役軍官和非軍事部門的人員中直接任命軍官。
第三章 現役軍官的考核和職務任免
第十條
各級首長和政治機關應當按照分工對所屬軍官進行考核。
考核軍官,應當采取領導和群眾相結合的方法,根據軍官的基本條件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的軍官考核標準,以工作實績為主,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任免軍官職務的主要依據。
任免軍官職務,應當先經考核;未經考核不得任免。
第十一條
軍官職務的任免權限:
(一)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至正師職軍官職務,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任免;
(二)副師職(正旅職)、正團職(副旅職)軍官職務和高級專業技術軍官職務,由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總后勤部部長和政治委員、大軍區及軍兵種 司令員和政治委員或者相當大軍區級單位的正職首長任免,副大軍區級單位的正團職(副旅職)軍官職務由副大軍區級單位的正職首長任免;
(三)副團職、正營職軍官職務和中級專業技術軍官職務,由集團軍軍長和政治委員或者其他有任免權的軍級單位的正職首長任免,獨立師的正營職軍官職務由獨立師師長和政治委員任免;
(四)副營職以下軍官職務和初級專業技術軍官職務,由師(旅)長和政治委員或者其他有任免權的師(旅)級單位的正職首長任免。
前款所列軍官職務的任免,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二條
在執行作戰、搶險救災等緊急任務時,上級首長有權暫時免去違抗命令、不履行職責或者不稱職的所屬軍官的職務,并可以臨時指派其他軍人代理;因其他原因,軍官職務出現空缺時,上級首長也可以臨時指派軍人代理。
依照前款規定暫時免去或者臨時指派軍人代理軍官職務,應當盡快報請有任免權的上級審核決定,履行任免手續。
第十三條
作戰部隊的軍事、政治、后勤軍官平時任職的最高年齡:
擔任排級職務的,三十歲;
擔任連級職務的,三十五歲;
擔任營級職務的,四十歲;
擔任團級職務的,四十五歲;
擔任師級職務的,五十歲;
擔任軍級職務的,五十五歲;
擔任大軍區級職務的,副職六十三歲,正職六十五歲。
在艦艇上服役的營級和團級職務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分別為四十五歲和五十歲。
作戰部隊的師級和軍級職務軍官,少數工作需要的,按照任免權限經過批準,任職的最高年齡可以適當延長,但是師級和正軍職軍官延長的年齡最多不得超過五歲,副軍職軍官延長的年齡最多不得超過三歲。
第十四條
省軍區(衛戍區、 警備區)系統、后勤基地和分部、院校、科技單位的團級以下職務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依照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相應規定執行;師級職務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為五十五歲;副軍職和正軍職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分別為五十八歲和六十歲。 第十五條
人民解放軍各總部機關、大軍 區級機關的營級以下職務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依照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相應規定執行;師級職務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為五十五歲;副軍職和正軍職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分別為五十八歲和六十歲??偛繖C關的團級職務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為四十五歲,工作需要的,可以延長五歲;大軍區級機關的團級職務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為四十五歲,少數工作需要的,可以延長三歲。
擔任總部主要領導職務的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專業技術軍官平時任職的最高年齡:
擔任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四十歲;
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四十八歲;
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六十歲。
擔任中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軍官,少數工作需要的,按照任免權限經過批準,任職的最高年齡可以適當延長,但是延長的年齡最多不得超過五歲。
第十七條
各級主官平時任職的最低年限:
擔任排級主官職務的,三年;
擔任連級主官職務的,四年;
擔任營級主官職務的,三年;
擔任團級主官職務的,四年;
擔任師(旅)級主官職務的,三年。
軍級以上主官任職的最低年限,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另行規定。
四級艦艇、飛行中隊、導彈連隊的主官,任職的最低年限為三年;三級艦艇、飛行大隊、導彈營的主官,任職的最低年限為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