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資訊】6月21日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今日聯合發布了一項關于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公告,旨在延續和優化相關政策措施。
根據公告內容,從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個人和企業將免征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的免稅額度將不超過3萬元。此外,從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個人和企業將享受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每輛新能源乘用車的減稅額度將不超過1.5萬元。
公告還指出,購置日期將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為準。
據ITBEAR科技資訊了解,對于銷售"換電模式"新能源汽車的情況,若銷售方將不含動力電池的新能源汽車和動力電池分別核算銷售額并開具分開的發票,購車人購置不含動力電池的新能源汽車所得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標明的不含稅價將作為車輛購置稅的計稅價格。
對于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應在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時標注相應字段,以確認是否符合減免車輛購置稅條件。對于已列入《目錄》的"換電模式"新能源汽車,還需要標注是否為"換電模式"新能源汽車的字段。
公告還要求汽車企業確保車輛電子信息與車輛產品相一致,并要求銷售方如實開具發票。對于提供虛假信息或資料導致車輛購置稅稅款流失的情況,將依法予以處理。
這項新的減免政策旨在鼓勵更多的個人和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促進環保和可持續交通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