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家銀行將信用卡、基金等產品搬進直播間,銷售、推薦金融產品。這一模式在方便消費者了解產品內容、權益的同時,也給相關監管帶來挑戰。
據報道,監管部門正在排查銀行直播銷售風險,相關部門下發《關于開展網絡直播銷售情況調研的通知》,關注銀行2021年以來的網絡直播銷售情況和過往的投訴糾紛。你會選擇直播間辦信用卡嗎?直播銷售金融產品有哪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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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產品為何紛紛走進直播間?
記者在短視頻平臺,搜索關鍵詞“金融直播”,出現不少銀行的直播間,多以推銷其發行的信用卡為主。
每家銀行都有其主打的信用卡產品,直播間主播的宣傳重點在于產品的特色服務。例如,一家銀行推出的信用卡在訂購外賣時,會有一定額度的返現。
另一家銀行直播間掛上了八種不同IP聯名卡,最受關注的一張卡片是和某游戲合作,實體卡上印有游戲圖案。點開直播間右下角的“風車”標志,就直接進入到填寫個人信息、申請辦卡的頁面。
除了短視頻平臺直播間推銷信用卡,記者在某平臺基金直播頻道,還看到圍繞一些理財產品的介紹與優惠,雖然沒有購買入口,但是直播間會將產品的名稱和代碼展示出來。
某銀行金融研究員周茂華認為,金融機構紛紛開通直播銷售服務,反映出市場同業競爭激烈,部分金融機構借助網絡直播打開線上銷售渠道,最大限度推廣業務和獲客的思路。
與傳統商品銷售不同,直播獲客主要通過直播平臺進行,更加注重消費者的體驗感、互動交流,產品展示直觀,有助于拉近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便于金融產品推介和銷售。同時,對金融機構來說,這種銷售宣傳方式成本低、操作簡單。
不過,記者觀察了多個金融機構直播間,其與日用品、食品等類別直播間動輒百萬觀看量的火熱大不相同,一家銀行的直播間在開播一段時間后,觀看人數僅有百人;較為熱門的一個銀行直播間的在線人數最多時五、六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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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銷售金融產品有何風險?
江西南昌一位銀行工作人員認為,直播間銷售金融產品,無論從金融機構自身風控、監管部門的管理,還是客戶利益的保障上都不夠成熟。
“沒辦法做流程控制和風險控制,線下購買理財產品包括信用卡辦理是有面簽過程的,而且從流程上要求過程留痕,比如錄音、錄像,而且要保存較長時間,而在線銷售理財產品,很難實現這樣的流程。”
《金融產品網絡營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網絡營銷宣傳內容應當與金融產品合同條款保持一致,包含產品名稱、產品提供者和銷售者名稱等關鍵信息,不得有重大遺漏;網絡營銷宣傳內容應當準確、通俗,倡導正確的投資理念和健康的消費觀等。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盤和林認為,直播間銷售金融產品還可能會帶來主體資質不合規的風險。
“從政策規劃來說,宣傳金融產品一定需要相關的金融資質,比如基金銷售需要基金經理有從業資格,不能宣傳不熟悉和無關聯的金融產品,這和普通商品和服務并不相同。”
在多位專家看來,直播間對產品信息的介紹與披露往往不夠清晰。記者在某直播間看到,有觀眾刷評論質疑主播只介紹優惠,對類似“辦卡是否還需要面簽”“有不良征信記錄能否辦卡”“卡片的額度有多少”等關鍵問題避而不答。
有從業者認為,部分直播平臺可能為促銷和提升產品吸引力,而夸大理財投資產品的收益,淡化潛在投資風險;或因產品信息披露不充分,導致投資者風險不匹配,增加潛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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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管理和規范?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金融產品專業性更強,風險也更高,經營者應當履行更高的信息告知義務和風險提示義務。
據媒體披露,針對監管部門下發的《關于開展網絡直播銷售情況調研的通知》,不少銀行已經完成了排查,正在準備相關材料。不論是銀行從業者還是行業專家都認為,監管部門應盡快拿出管理辦法。
某銀行金融研究員周茂華表示,后續金融監管部門等應該共同維護金融市場正常競爭秩序,更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需要完善相關制度規范,明確金融直播市場的相關標準等;建立直播平臺及主播開展金融直播資質認定;明確金融機構與直播平臺之間責任邊界,提高相關違規成本。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ID:zgzs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