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慈善家雜志
網約車司機和平臺是否有勞動關系?
陳志云的死亡證明。2023年4月3日23點53分,接完最后一單活兒,北漂20多年的網約車司機陳志云在北京西城的一個胡同里停了下來,那里也成為了他人生的終點。
接單軟件顯示,從2018年到今年4月4日的5年間,陳志云已經在這家網約車平臺接單1800多天,總計完成2.16萬訂單,評分為4.9分。妻子劉火秀通過丈夫手機上的接單軟件查詢到,從3月11日到4月4日出事那天,陳志云每天都出車,平均每天在線時長超過10小時,最長的一天超過20小時。
公安機關開具的死亡證明上,陳志云的死因為“猝死”。家屬認為,陳志云5年間一直為一家網約車平臺工作,理應得到相應賠償。
對此,平臺給出的答復是:“彼此間并沒有勞動關系,只是合作關系。”
2000年左右,陳志云來北京打拼,和妻子一道做些小生意,但到了2018年前后,生意不太景氣,陳志云通過朋友的推薦,在某網約車平臺注冊成為網約車司機。
為了跑車方便,陳志云租住在順義的一個村子,妻子劉火秀則繼續留在豐臺繼續手頭上的小買賣。劉火秀告訴《中國慈善家》,丈夫經常半夜回家,有時候甚至會在車里對付著住一宿。雖然夫妻倆都在北京,但兩人見面的時間不多,平時靠微信聯系。
4月3日20:30,劉火秀給丈夫發了一條問候微信,陳志云回復稱自己在天通苑。隨后又對劉火秀說:“你睡吧,累嗎?”
不曾想,這條微信成了丈夫的最后一條消息。此后兩天,劉火秀數次發去微信,卻一直沒有收到回復。4月5日,著急的劉火秀趕到順義丈夫租居的小屋,卻被房東告知陳志云已經兩天沒有回來了。
報警后,警察從平臺調取的車輛位置信息顯示,4月3日23點53分,陳志云將車開到西城的一條胡同停了下來,這輛車之后就再也沒有移動過。直到5日20時許,陳志云的車被找到,警察破窗后找到了陳志云的遺體。
透過破碎的車窗,劉火秀看到丈夫趴在方向盤上,像是趴著睡著了,緊握方向盤的手已經變成了深紫色。
根據媒體的公開報道,近年來,在網約車行業中,猝死的案例并不鮮見。2020年,深圳一名網約車司機,被路人發現死于車內,經法醫初步判斷,死因為猝死。同年,武漢一網約車司機在天河機場停車場車內身亡,武漢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微博通報,經核查司機近七日在線78小時服務39小時。
去年,在浙江、上海、四川等地均發生過類似事件。今年4月21號上午9時許,云南昆明小屯立交橋下掉頭處,等待掉頭的一輛網約車司機突然昏厥不醒,輕微追尾前車后才停下。救護車趕到,醫護人員立即對網約車司機進行心肺復蘇搶救,堅持了15分鐘后,主治醫師宣告搶救失敗,其已死亡。
陳志云的網約車。今年2月底,作為陳志云的聯絡人,劉火秀曾收到平臺的一條短信:“陳師傅2月19日至25日工作時間遠高于95%的司機,長時間駕駛狀態下事故風險較高,希望您能勸他勞逸結合,確保每日有7到8小時的充足休息時間。”
“每個網約車司機都會收到這個信息。我老公平時身體很好,才40歲的人,都不會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劉火秀告訴記者,當時她并沒有將這條短信放在心上。
借錢買房欠下外債,加上還要贍養陳志云年邁的父母,以及孩子上學等等,讓這對夫妻面臨著相當大的壓力,“能多跑一單就多跑一單。”劉火秀說,5年間,陳志云沒有拒絕過一個訂單。
“今天太累了,明天不出車了,在家休息一天。”丈夫多次這樣對劉火秀說。但往往就只休息一會兒,感覺“復活”了,又出車了。
出問題的這一天,陳志云凌晨5點才到家,下午4點半左右,又開始接單。汽車停在出事地點前,他共接11單,行車軌跡涉及東城、西城、豐臺、海淀和朝陽。
4月3日23時,有網約車司機同行在群聊時發牢騷,稱“熬了一個大夜,賊疲勞”,陳志云連回數條語音說:“覺得累了”“跑了好幾個區,又累又餓”“想接兩個順路單再回家”。
不到一個小時后,陳志云的車子就再也沒有移動過。
4月4日凌晨2時,陳志云的手機上還收到平臺的派單。看見車子原地不動,乘客打來電話,響鈴43秒后掛斷,隨后訂單被取消。
在劉火秀看來,陳志云從2018年起開始開網約車,而且五年來只在這個平臺上工作,自然存在勞務工作關系。在工作期間猝死,平臺應該承擔責任。她還認為,平臺沒有盡到相應的義務。
“4月4日半夜那個被乘客取消的訂單,平臺如果覺察異常,能夠再確認一次的話,說不定陳志云還有救。”劉火秀說。
丈夫猝死后,劉火秀找到網約車公司相關部門,公司方面表示,家屬提供接單后24小時內死亡的證明材料,公司可以給予最高20萬元的“公益援助金”,否則,只有5萬元的人道主義援助。
陳志云手機上的數據顯示,最后一單的結束時間為4月3日23時,而尸體是在4月5日晚21時被發現,不符合公司提供“接單24小時內死亡證明”的要求。
第二次,劉火秀在代理律師李春富的陪同下,再次來到公司協商解決,但公司方面的態度明確,表示“賠償金額沒有談的空間”。
公司一位負責處理此事的經理表示,平臺沒有賠償義務,本可以一分錢不賠,但考慮到司機家庭困難,才拿出一筆公益基金幫扶。公司的法律顧問認為,網約車司機與平臺不存在勞動關系,只是合作關系。
在數次溝通未果后,今年5月,劉火秀將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賠償陳志云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350萬元。目前,法院已經立案。
7月初,法院調取了事發現場的監控錄像、陳志云的尸檢報告和相關筆錄。隨后,公司主動聯系了律師李春富,表示同意賠償10萬元,遭到拒絕。過了一會兒,又打來電話,說可以賠償20萬元。
李春富認為,該案的爭議點是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公司對陳志云是否盡到救治義務。
“4月3日晚到4月5日,家屬通過各種途徑聯系不到陳志云,期間,平臺還在繼續給陳志云派單,管理是有問題的。”李春富說。
隨著平臺經濟的迅速發展,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的同時,也讓維護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面臨諸多新問題,平臺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法律關系性質引發社會普遍關注。
2021年7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首次明確平臺責任、報酬、休息、職業傷害保障等多個焦點問題,承認平臺用工的特殊性,即使沒簽勞動合同也算用工關系。
不過,在司法實踐中,平臺與勞動者的用工關系還是存在爭議。《中國慈善家》通過裁判文書網檢索到的相關案例中,幾乎沒有認定網約車司機和平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用內卷已經不能形容網約車司機了,可以說拼了老命。”北京一位網約車司機告訴記者,在2021年,每天工作大約10小時,就能掙1.5萬元左右。而如今如果工作時長不變,收入基本減半。
陳志云所在公司的相關財報顯示,去年一季度,公司單均利潤為0.9元,而今年同期降至單均0.5元,降幅超4成。前述網約車司機表示,他和身邊的同行每天除了睡覺和吃飯,其他時間都在接單,“要達到月收入上萬,每天必須跑15個小時以上”。
李春富認為,在如此高強度的勞動之下,平臺應該為網約車司機買一份基本的保險或意外險。
關于新就業形態下勞動者的社會保障問題,國務院《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抓緊研究完善平臺企業用工和靈活就業等從業人員社保政策。
一些地方對此做出了規定,比如四川省成都市《關于促進新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試行實施意見》明確,新經濟組織使用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從業人員本人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辦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同時,新經濟組織應為其參加工傷保險。
近日,人社部、最高法聯合發布了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典型案例,涉及網約貨車司機、網約配送員與平臺企業之間勞動關系的認定等。最高法認為,平臺企業并非提供信息中介、交易撮合等服務,而是通過對勞動者進行組織和管理,使他們按照一定模式和標準以平臺名義對外提供服務,因此,其應當作為用工主體或用人單位承擔相應法律義務和責任。
在這樣的背景下,圍繞陳志云猝死事件所引起的爭議具有典型意義,這場法律訴訟的走向值得關注。
作者:溫如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