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暴力正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
7月13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中心在京發布《互聯網平臺網絡暴力治理機制構建與測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指出,網絡暴力具有規模性、聚集性、微暴力等特征,是由社會、技術、媒介、網民等多重原因導致的社會失范現象,網暴治理需要政府部門、媒體機構、平臺企業、社會公眾等多方主體的共同參與。
《報告》構建了國內首個網絡暴力防治措施評價體系,并對國內多家互聯網平臺進行了測評。測評發現:我國頭部互聯網平臺對平臺責任有承擔意識;這些平臺的網暴治理舉措已經覆蓋了前端服務、后端技術、秩序生成與維持、未成年人保護等方面;部分治理措施的技術應用和治理實效達到了相當水準。
其中,抖音平臺在測評中各項指標評估得分較高且相對均衡。尤其是抖音平臺在網絡暴力治理專門崗位與部門權限設置、投訴機制的時效性和準確性、網絡暴力防治宣傳、平臺網暴規則觸達等指標得分較高,在行業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
明確界定網暴,避免概念泛化
如何界定網暴、什么樣的行為構成網暴,是網暴治理首要難題。《報告》梳理發現,目前學界在網暴概念界定上,仍未達成統一明確的共識。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主管部門持續關注網暴并發文規范其概念。2022年,中央網信辦發布《關于切實加強網絡暴力治理的通知》,首次界定了網絡暴力行為,即“針對個人集中發布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違法信息及其他不友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擾亂正常網絡秩序” 。2023年7月,中央網信辦發布《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將網暴概念明確為“通過網絡對個人集中發布的,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以及嚴重影響身心健康的道德綁架、貶低歧視、惡意揣測等違法和不良信息。”
《報告》建議,網暴定義應該基于社會共識。在具體實踐中,應避免網絡暴力概念的泛化和濫用。網絡暴力不是“籮筐”,不能隨意將爭議事件與網絡暴力不當關聯,否則可能擠占有限的公共治理資源,增加網暴治理難度。
平臺網暴治理功能體系初成,可進一步發揮自主探索積極性
互聯網平臺是治理網暴的關鍵角色。平臺在網暴防治上做了哪些努力?治理效果如何?存在哪些不足?為回答這些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課題組構建了國內首個網絡暴力防治措施評價體系,并對國內多家互聯網平臺進行測評。測評發現,在網絡暴力的技術治理和平臺規則層面,我國頭部平臺進行了多項探索,網暴防治功能體系已初具規模。在網暴技術應用和治理實效方面,我國互聯網平臺已達到了與國際相當的水準。
其中,抖音平臺在網絡暴力治理測評各指標上得分較高且相對均衡,排名靠前。尤其是抖音平臺在網絡暴力治理專門崗位與部門權限設置、投訴機制的時效性和準確性、網絡暴力防治宣傳、平臺網暴規則觸達等指標得分較高,在行業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
微博平臺在涉網絡暴力取證服務及其便捷性方面具有較強的服務功能,在網絡暴力防治平臺規則設計、社區公約內容等方面上具有較好的治理效果,具有行業參考意義。
知乎和快手平臺在外部測評可接觸的范圍內較為均衡且整體表現較好,其后端技術和未成年人保護稍領先于前端服務和秩序生成與維持機制,其中,快手平臺在用戶心理疏導機制上,提供了具有參考價值的實踐。
嗶哩嗶哩平臺在前端服務及平臺秩序生成與維持機制方面有改進空間,主要是未提供專門的網絡暴力投訴渠道,總體上建立起了多功能的治理機制。
微信視頻號、小紅書平臺從功能的完備性和多樣性來看,在用戶消息偏好設置、平臺用戶服務協議內容、平臺規則或社區公約合理性等重要方面都存在完善和改進空間。
《報告》也指出,目前各平臺網絡暴力治理措施的同質化程度較高,要實現完整覆蓋網絡暴力治理所有環節的理想目標,還需要多主體配合,進一步發揮平臺自主探索網暴治理措施的積極性與創造性。
網暴治理需多方協同,科學劃分各方權責
網絡暴力是復雜社會問題在網絡空間的投射,僅依靠單一主體難以解決。《報告》建議政府部門、平臺企業、媒體機構、社會公眾等各方主體共同參與,準確界定多方主體角色,科學劃分治理權責,以最小社會成本實現最佳防治效果。
政府部門在網絡暴力治理中承擔依法監管責任。政府機關應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行業標準,建立跨平臺跨部門的協作聯動機制等,引導并鼓勵多元主體治理體系。
互聯網平臺居于網絡暴力防范治理第一線,承擔直接治理的主體責任。平臺應建立完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機制,健全賬號管理、信息發布審核、監測預警、舉報救助、網絡暴力信息處置等制度。
媒體是治理網暴不可或缺的一環。《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第十六、十七條指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信息內容真實性、合法性審核,不得渲染炒作網絡暴力事件,新聞信息跟帖評論實行先審后發。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借網絡暴力事件實施蹭炒熱度、推廣引流、故意帶偏節奏或者跨平臺搬運拼接虛假信息等惡意營銷炒作行為。部分媒體、自媒體、社交媒體在報道相關爭議事件時,泛化網絡暴力定義,甚至以“假網暴”催生真網暴,消費公眾信任,給網絡暴力的精準治理帶來一定困擾。《報告》建議媒體應當遵循媒介倫理,承擔責任,避免隨意用網暴定性事件,成為網暴的推手。
網暴治理是全體網民的必修課。網民應遵守法律法規、平臺規則等,提升媒介素養,獨立理性思考,積極參與網暴治理。
《報告》建議政府、平臺、媒體、網民等多方參與網暴治理,共同期待一個公平、理性、開放、包容的網絡空間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