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資訊】7月17日消息,歐洲議會上個月通過了一項新規定,要求家用電器和消費電子產品中的電池必須可供消費者輕松拆卸和更換,并將于2027年正式生效。然而,最新報道顯示,這個新規定并不適用于所有手機,因為其中包含了一些豁免條件。
據ITBEAR科技資訊了解,根據這些豁免條件,只有當手機的電池質量較高時,廠商才可以使用不可拆卸的設計。具體而言,手機電池在經過500次完全充電循環后,仍必須保持至少83%的原始容量,并在經過1000次循環后仍必須保持80%的原始容量。此外,防水設備也不適用于這一規定,因為可拆卸設計會增加產品的防水難度。
這些豁免條件引起了一些海外網友的質疑,他們認為歐盟的新規定并不會真正改變手機產品的現狀。網友們普遍認為,由于豁免條件過多,手機廠商仍然有很大的靈活性,很可能繼續采用不可拆卸設計。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歐盟新法案的核心要求,電動汽車電池、輕型交通工具電池以及容量超過2kWh的可充電工業電池必須帶有碳足跡聲明和標簽,并且必須具備數字電池護照。此外,對于家用電器和消費電子產品來說,消費者應能夠輕松拆卸和更換其便攜式電池。法案還設定了更嚴格的廢棄物收集目標,包括便攜式電池回收率在2023年達到45%,到2027年達到63%,2030年達到73%;輕型交通工具電池回收率在2028年達到51%,2031年達到61%。此外,法案規定了廢電池回收材料的最低水平,包括到2027年鋰的回收率達到50%,鈷、銅、鉛和鎳的回收率達到90%;到2031年鋰的回收率達到80%,鈷、銅、鉛和鎳的回收率達到95%。另外,法規生效后的8年內,新電池制造所用廢物的回收成分應達到鈷的16%、鉛的85%、鋰的6%和鎳的6%;生效后的13年內,回收成分應達到鈷的26%、鉛的85%、鋰的12%和鎳的15%。
盡管歐洲議會通過了這項新規定,但由于其中的豁免條件較多,一些人對其實際效果表示懷疑。手機廠商仍具有很大的自由度來選擇是否采用可拆卸電池設計。只有時間的推移和市場的變化才能揭示這一新規定對手機產品的真正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