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7月19日消息,金山辦公發布《金山辦公關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訴訟》的公告。公告披露,北京金山辦公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金山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通知,北京冠群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冠群公司”)對其提起訴訟。
原告:北京冠群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京數科網維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數科公司”)
被告二:北京金山辦公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冠群公司提交的起訴書中所述信息顯示:
2020 年 5 月,數科公司與原告簽訂《數科 OFD 文檔處理軟件代理合作協議 書》(以下簡稱代理合作協議),約定數科 OFD 文檔處理軟件在金融、證券、 保險、信托四個行業,原告作為獨家全國總代理,有效期限從 2019 年 5 月 1 日 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初,原告的潛在客戶要求提供獨家代理銷售數科 OFD 的授權文件, 原告即向數科公司索要授權文件,但數科公司沒有按時交付。且原告發現作為數 科公司的控股股東—金山公司在金融行業銷售數科 OFD 產品。
原告認為金山公 司在金融行業銷售數科 OFD 產品構成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金山公司作為 數科公司的控股股東,數科公司許可金山公司在金融行業的銷售行為應視為兩被 告的共同銷售行為,應參照代理合作協議約定的 2 倍銷售價格讓兩被告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
原告的訴訟請求包括:
1、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金融、證券、保險、信托行業原告享 有獨占銷售權的期限內禁止兩被告許可他人使用數科公司的 OFD 軟件;
2、判令二被告共同賠償,因侵權給原告造成的損失人民幣 1.5 億元;
3、判令二被告,承擔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的調查取證費、公證費、律師費 等合理支出);
4、本案的訴訟費由二被告承擔。
對于該訴訟,金山辦公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對原告主張不予認可,將積極應訴并澄清事實真相。本次公告的訴訟事項尚未開庭審理,最終的判決結果尚不確定,目前無法預計對公司本期及期后損 益的影響,最終實際影響以法院生效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