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冊制來了!2023年2月1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的相關制度安排,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本次改革對交易制度進行了哪些優化和完善?投資者需要重點關注哪些內容?快來一起了解一下!
滬市主板:
一、增加兩類市價申報方式
新增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和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與科創板市價申報類型一致。
二、引入市價保護限價
允許市價申報可用于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投資者進行市價申報時,應一并提交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或者最低賣價(即保護限價)。上交所交易系統處理市價申報時,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高于買入保護限價,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低于賣出保護限價。
三、調整新股網上申購單位
新股申購單位由原來的1000股/手調整為500股/手,與科創板保持一致。
深市主板:
優化存拒單機制 (與上交所現有規定一致)
將超過申報價格范圍的訂單暫存交易主機的做法改為直接拒單,增強交易即時反饋 (創業板同步)。
滬深主板:
一、新股漲跌幅限制
對于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刪除之前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有漲跌幅限制的規定(最高漲幅不超過發行價的44%,最大跌幅不超過發行價的36%),改為新股上市后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后漲跌幅限制繼續保持10%不變。
二、優化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統一科創板、創業板與主板的無漲跌幅限制股票盤中臨時停牌制度,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的,停牌10分鐘。
三、優化有效申報價格范圍
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設置基準價格+2%或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的有效價格申報范圍,申報價格應當符合價格漲跌幅限制及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等相關要求,否則為無效申報。 (科創板無10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安排)
四、增加嚴重異常波動交易信息披露
復制科創板、創業板的嚴重異常波動情形交易信息公開機制,達到規定闖值的,公布嚴重異常波動期間的投資者分類交易統計等信息。包括以下情況:
·連續10個交易日內4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情形
·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0%(-50%);
·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福偏離值累計達到+200%(-70%);
·證監會或者交易所認定屬于嚴重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主板與其他板塊之間依然保留部分差異化安排,比如漲跌幅限制、單筆申報數量上限等
為切實保護您的合法權益,請在參與主板股票交易前,全面了解注冊制交易規則,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審慎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