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16.430, 0.00, 0.00%)研發了一套非常先進的系統,可以全網檢索盜圖網站,幫攝影師解決“維權難”的問題。但誰也沒想到,這回卻“狙”到了攝影師本人頭上。
作者 | 土衛六
時隔4年零4個月,視覺中國又上熱搜了。
事件經過很簡單,8月15日晚,知名攝影師戴建峰在微博發文稱,自己接到視覺中國打來的電話,對方聲稱自己圖片侵權并索賠8萬多元。戴建峰打開一看,這些所謂的侵權圖片居然都是自己拍的。
戴建峰發文,稱自己用自己的圖被反稱“侵權”。(圖/微博@Jeff的星空之旅)
自己用自己拍的照片,居然還侵了視覺中國的權。關鍵是,戴建峰完全沒有授權過視覺中國,這是怎么回事呢?
視覺中國在隨后的聲明中,還原了有關“授權”的基本鏈路——
戴建峰把圖片授權給圖片庫Stocktrek Images進行銷售;
Stocktrek Images又將相關圖片授權給Getty Images銷售;
視覺中國是Getty Images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獨家合作伙伴,也有權銷售相關圖片。
視覺中國的聲明,目前評論區已關閉。(圖/微博@視覺中國)
有網友將上述聲明比喻為:“戴建峰是業主,Stocktrek Images是二房東,Getty Images是三房東,視覺中國是四房東,現在四房東準備收業主的房租。”
攝影師用自己的作品,
真的會侵權嗎?
針對視覺中國的聲明,戴建峰8月16日早上回應,表示自己已經跟Stocktrek Images核實:“Stocktrek明確告知我,視覺中國無權銷售我的作品,也沒有我作品的任何版權。Getty也無權將我的作品再次轉授。”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岳屾山律師認為,按照攝影師所披露的信息,Getty Images圖片公司無權將授權圖片進行轉授權,那么視覺中國也無權進行圖片銷售和維權,由此,視覺中國的行為反而侵犯了攝影師的著作權。
視覺中國的聲明中并未提到任何有關著作權轉讓的內容,強調的都是“授權”“銷售”。說白了,戴建峰只是授權相應平臺“賣圖”,但沒有把著作權轉讓出去。
有網友發現,視覺中國在給戴建峰的郵件里聲稱“著作權相關權利”,而公開聲明中沒有這么說。(圖/微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作者享有著作權,著作權包含發表權、發行權、出租權等17項權利。
在本次事件中,戴建峰最多只是將發行權進行了轉授,根本不涉及其他權利,視覺中國此舉實在是令人費解。
戴建峰提供的郵件截圖顯示,視覺中國提供了兩個解決方式:其一,雙方合作,戴建峰的公司以單價300元的價格購買不低于已使用數量(173張)的圖片,合作期限為1年;其二,雙方和解,戴建峰的公司以單張500元的價格支付這173張圖片的使用費。
戴建峰回應,稱視覺中國無權銷售其作品。(圖/微博@Jeff的星空之旅)
自己用了自己173張圖,至少要支付視覺中國5萬多元。
當然,如果作者和平臺在合同約定時采用獨占許可方式,那這錢確實該賠。獨占是一對一契約,涉及到第三方就是違約。
顯然,本案中并不涉及獨占許可,否則視覺中國在聲明中一定會提及。而且從邏輯上看,這條授權鏈條已經涉及三層關系,不可能是獨占許可。
16日中午,視覺中國官網已經無法搜索到這些圖片。截至發稿前,戴建峰和視覺中國均未發布更新的消息。但如果這件事情止步于此,終究還會有下一次。
查無此圖,然后呢?
別讓著作權的護城河,
淹了該保護的人
“著作權”和“版權”,這兩個詞均源自日本。“版權”在詞源上是指圖書出版權,而“著作權”側重于作者,從屬于人的基本權利。兩個概念的內涵有所不同,但引入中國后被混用了100多年,直到21世紀初也還有爭議。
1903年6月《群學肄言》第一版,嚴復的印花上加蓋文明書局印章,四周寫“版權所有”。
為了避免這些爭議影響司法實踐,2001年,《著作權法》作出明確修訂:“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如今,這項法律還是叫《著作權法》,行使法律的機構則為國家版權局。不論怎么叫,為的都是保障和維護人們的創造力和創新精神。
人是善于思考、熱愛創造的生命體。寫作書寫情感和想象,攝影記錄美感和洞察,影視將虛擬世界展示到觀眾面前。如果沒有版權的保護,作者辛苦創作的作品會被隨意剽竊,抄襲者卻能大賺特賺,如此下去,人們永遠都不可能看到真正好的作品。
但也不是所有作品都有“版權”,國際上有一種慣例叫“公共版權”(public domAIn),其中,距離作者去世達到一定年限的作品(通常為50年或70年)就屬于此類。今年,《福爾摩斯案件簿》就進入了公版領域。
《中國國家天文》雜志“實名吐槽”。(圖/微博@中國國家天文)
世界各國的國旗、國徽等圖形標識,美國航空航天局(NASA)發布的圖片,也屬于公共版權。
4年零4個月之前,視覺中國就曾經將NASA公布的黑洞圖片納入自家版權,一時間輿論洶涌。隨后,視覺中國更被人民網(32.460, 0.00, 0.00%)、共青團中央官方微博等曝出,將國旗、國徽的圖形納入付費版權庫的消息,這更讓網友氣憤。隨即,約談、關站紛紛安排。
上一波整頓,確實讓視覺中國得到了教訓,此后不再有公版圖片的爭議。想不到這次,視覺中國竟鬧出了向作者本人“維權”的烏龍。
據新京報報道,視覺中國的圖片來源有兩部分,60%是來自世界圖庫巨頭Getty Images 的授權,剩下的是來自簽約攝影師上傳的獨家或者多家圖庫共享圖片,這一部分又分為創意類圖片和編輯類圖片。
亡羊補牢,猶未為晚。這次也是。(圖/微博@人民日報)
按流程來說,攝影師將圖片授權給視覺中國進行銷售,視覺中國在幫攝影師“賣圖”之余,也會幫助處理盜圖問題。如果沒有視覺中國這樣的大機構,攝影師要一家一家處理盜圖,那么工作量會非常龐大。
視覺中國研發了一套非常先進的系統,可以全網檢索盜圖網站,實現精準維權。從這一點來看,視覺中國很大程度上以專業手段解決了攝影師“維權難”的問題。
但戴建峰并沒有與視覺中國簽約,視覺中國也無法通過Getty Images拿到相關圖片的分銷資格。戴建峰在天文攝影領域屬于頭部KOL,難道視覺中國的工作人員不知道這些圖片是他拍的嗎?
戴建峰實名發微博吐槽,視覺中國不可能這時候還不知道他是作者。
如果不知道,可以首先核實、溝通,而不是一上來就索賠。
事實上,視覺中國這種處理方式,反倒對保護版權不利。要知道,從坊間對視覺中國的刻板印象來看,恐怕“視覺中國的法務部才是真正的銷售部”。
16日,視覺中國股票單日跌超4%,截至收盤,總市值為115.1億元,單日總市值減少超5億元。
讓法務來拉動銷售,我不相信這是事實,但視覺中國也得拿出實際行動來證明。
畢竟作為中國最大的圖片庫,視覺中國本該是讓影像創作者安心產出的、最穩固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