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撈個人,8月14日下午3點多,北京地鐵金臺夕照站,小哥哥穿著白T恤黑褲子,當時地鐵很擠……不知道他有沒有女朋友,如果介意我秒刪。”類似這種打著“交友”“脫單”為目的尋人帖在網上很常見,不少網友還會配上自己拍攝他人的照片或視頻。
律師提醒,未經他人允許,以秘密方式對他人進行拍攝并傳播的“全網撈人”行為,涉嫌違法,侵犯公民的肖像權、隱私權等權利,情節較重可受到行政處罰,嚴重可構成刑事犯罪。
“找不到這個人,我就不刪帖”
網上大部分的所謂“撈人”,即現實中因不敢或羞于搭訕,錯過結識的機會,轉而在網上發布相遇的時間、地點和對方個人外貌特征等信息,以及對方照片或視頻,借助廣大網友的力量,搜索出要找的“有緣人”。
在某社交平臺,“全網撈人”話題的瀏覽量達近一億,“地鐵撈人”話題的瀏覽量達3200多萬。在某短視頻平臺,上述兩個話題的瀏覽量更是分別高達29.6億次和2.3億次,一些熱門“撈人”視頻點贊破百萬、評論數超十萬,其中很多照片和視頻都展現了被拍攝者的側面或者正面形象。
在“撈人”帖子下面,有的網友持“恨鐵不成鋼”的心態,怪發帖者“坐在你面前你不撈,現在讓我們‘海底撈’”;有的網友加油鼓勁,提供自己所知道的一些線索;有的網友看熱鬧不嫌事大,紛紛留下疑似被拍攝者的個人信息,諸如“他結婚了,孩子都倆了”“她有男朋友了,就是我”之類的評論,真假難辨;更有甚者,對被拍攝者的長相衣著評頭論足,對其身份妄加揣測。
此外,還有一些網友提示發帖者“偷拍違法”,會對被拍攝者造成困擾,但有的發帖者不以為然,表示“找不到這個人,我就不刪帖”,還有的網友從一次偶然“撈人”變為連續多天蹲守,不達目的不罷休。
在網友強大的搜索能力下,不少被拍攝者的個人信息被挖出,其中不乏其年齡、職業和感情狀況等個人隱私。
情節嚴重或觸犯刑法
通過“全網撈人”進而發展出一段美好的戀情,這種一見鐘情式的互聯網浪漫,是否涉嫌違法呢?記者采訪了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
“‘全網撈人’中的照片或視頻屬于偷拍,是對他人權利的侵害。”許浩認為,發帖者侵犯了被偷拍者的肖像權,泄露被偷拍者的真實個人信息,侵犯了被偷拍者的隱私權。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許浩說。
除了民事責任,上述發帖者還可能要承擔行政違法責任。許浩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一些“全網撈人”的帖子中,因參與的網友眾多,爆出了被偷拍者的真實個人信息,諸如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行蹤軌跡等,可謂“人肉搜索”。
對此,許浩認為,“人肉搜索”指以互聯網為媒介搜集關于特定的人或者事的信息,組織“人肉搜索”,在信息網絡上違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數人發布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
許浩同時提醒,加一句“若對方介意,秒刪帖”并不能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