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 醉酒駕車的測試 2004)中規定:
飲酒駕車,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目前,醉駕的處罰標準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 追究刑事責任, 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以危險駕駛罪論處,處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
另外,《刑法》還規定: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重傷)的,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酒駕車處罰公式
醉酒駕駛=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拘役+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拘役+罰金+10年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
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
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因逃逸致人死亡的=7年以上有期徒刑+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
醉酒駕車處罰成本
一、征信成本
1.律師、醫師會被吊銷執照;
2.公務員、法官等直接開除公職;
3.參軍、入黨、出國、留學等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二、經濟成本
1.被單位辭退,且無賠償;
2.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3.職工因醉酒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不享受國家工傷保障。
三、時間成本
1.喝酒后開車不出事故——
酒后駕駛會失去人身自由:10天拘留至6個月拘役;
2.喝酒后開車發生事故——
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民事責任
酒駕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2022年的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82429元/年(按20年計算),喪葬費約28192.5元(公式:當地社平工資×6),被撫養人生活費(全額)25527元/年(按20年計算),僅此三項賠償數額就達到近170多萬元。
五、家庭成本
酒駕違法行為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全家將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負擔,特別容易對家中未成年子女造成陰影;
家長醉駕被判刑,犯罪記錄將伴終生,子女考公務員、上軍警校、入黨等受到限制。
六、社會成本
辦理移民簽證需要提供無犯罪證明,否則拒簽!而醉駕犯罪紀錄則會伴隨終身。受到刑事處罰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
七、黨員干部
黨員干部除上述成本外,還會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從嚴治酒多個“嚴禁”
嚴禁違規宴請喝酒“十一個嚴禁”
軍隊內部和軍地之間公務活動一律不準宴請喝酒。軍隊單位和人員必須嚴守以下禁令:
一、嚴禁工作日喝酒;
二、嚴禁在擔負值班、執勤、演訓等任務期間宴請喝酒;
三、嚴禁在執行搶險救災、反恐維穩、海外護航、安保警戒等重大任務期間宴請喝酒;
四、嚴禁在會議、集訓、培訓、檢查、調研等期間宴請喝酒;
五、嚴禁在組織慶典慶功、雙擁共建、走訪慰問、接待老干部等活動中宴請喝酒;
六、嚴禁借干部提升調動、轉業交流、退休安置、士兵退役、協調家屬就業和子女上學等時機宴請喝酒;
七、嚴禁在工作(操作)場所、集體宿舍和內部食堂喝酒;
八、嚴禁領導干部相互宴請喝酒、參與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喝酒;
九、嚴禁免職、離退休領導干部以謀取利益為目的組織或者參與軍地人員宴請喝酒;
十、嚴禁接受地方慰問贈酒;
十一、嚴禁任何時間、任何場合酗酒。
嚴密防范發生涉酒問題“八個嚴禁”
一、嚴禁在擔負值(備)班、執(備)勤等任務期間飲酒;
二、嚴禁在工作場所、集體宿舍和內部食堂飲酒;
三、嚴禁酒后駕駛機動車、電動車;
四、嚴禁乘坐飲酒者駕駛的私家車;
五、嚴禁慫恿飲酒者駕駛機動車;
六、嚴禁將機動車交由飲酒者駕駛;
七、嚴禁酒后尋釁滋事;
八、嚴禁任何時間、任何場合鬧酒酗酒。
來源:守望賀蘭
編輯:李 琳 張佳麗
責編:張雅菲 馬 莉
監審:莫 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