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IT之家
在公示了 20 天之后,《歐盟電池和廢電池法規》于 8 月 17 日正式生效。該法規中引人注目的一點,是自 2027 年起,動力電池出口到歐洲需要持有符合要求的 " 電池護照 "。
法規內容顯示," 電池護照 " 用以記錄電池的制造商、材料成分、技術規格、碳足跡和供應鏈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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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歐盟電池和廢電池法規》將產品分為汽車電池、電動汽車電池、輕型交通工具電池、工業電池、便攜式電池,對電池整個生命周期的各階段提出了相關要求,涵蓋原材料生產加工、電池使用過程及廢舊電池回收。
IT 之家此前報道,今年 1 月 18 日在瑞士舉行的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上,全球電池聯盟(GBA)首次發布了 " 電池護照 " 概念驗證成果。據稱," 電池護照 " 是促進快速擴大可持續、循環和負責任的電池價值鏈的關鍵,由全球電池聯盟(GBA)的成員歷時三年制定,該護照的最終目標是為用戶提供電池可持續性表現的質量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