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6月7日 消息:近日,巴西一名iPhone的消費者告贏了蘋果公司,他起訴的原因是購買iPhone時蘋果,沒有附送充電器。
據了解,巴西當地法院近日對這起iPhone充電器的爭議做出判決,法院要求蘋果在10天內,將一個免費的充電器送到原告手上,否則,蘋果將需要支付每天200巴西雷亞爾,約合人民幣242元的罰款,最高處罰額為5000雷亞爾,約6000人民幣。
蘋果公司在去年發布iPhone12系列手機時,宣布考慮到環保因素,今后將不再在包裝內附送充電器,如果消費者需要充電器的話,可以在蘋果官網額外購買,價格為169元人民幣。
當蘋果推出這一措施之后,其他手機廠商也紛紛跟進,包括小米、三星等公司也推出沒有充電器的包裝版本。但小米方面同時提供有充電器和沒有充電器的不同版本,且價格完全一樣,由消費者自己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