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29日電 (高清揚)近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情況。
國家網信辦副主任王崧表示,《條例》共七章,主要明確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原則要求和監督管理體制、未成年人網絡素養促進、網絡信息內容規范、個人信息網絡保護、網絡沉迷防治等制度。《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重視對學生手機及電子產品的管理
為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游森指出,教育部將根據《條例》要求,開展中小學生網絡沉迷防治,重視對學生手機及電子產品的管理,督促各地各校嚴格落實學生手機“有限進入校園、嚴禁進入課堂”的相關管理要求。
同時,指導各地各校持續鞏固“雙減”工作,提高課后服務水平,加強各類學生藝術、體育、科技社團建設,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深入開展青少年讀書行動,組織開展適宜中小學生的研學實踐活動,引導中小學生更多親近社會和自然。
規范網絡信息內容
對于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易接觸到違法和不良信息的擔憂,《條例》設置專章規范網絡信息內容。
《條例》加強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的規范。王崧指出,這些信息包括含有宣揚淫穢、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賭博、引誘自殘自殺、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等內容的信息,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這類信息。
同時,《條例》加強對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的規范。對于可能引發或者誘導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實施違反社會公德行為、產生極端情緒、養成不良嗜好等類別的信息,不得在首頁首屏、彈窗、熱搜等重點環節呈現。
合理限制未成年人消費數額
針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和短視頻、遭受網絡欺凌、非理性消費等問題,《條例》作了針對性規定。
國家網信辦網絡法治局局長李長喜表示,在網絡產品和服務沉迷防治方面,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功能或者規則,設置未成年人模式。
在網絡欺凌防治方面,要求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網絡欺凌行為的預警預防、識別監測和處置機制,設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保存遭受網絡欺凌記錄、行使通知權利的功能和渠道,提供網絡欺凌信息防護選項、建立健全網絡欺凌信息特征庫。
在規范未成年人網絡消費方面,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合理限制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的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日累計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