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好事成雙》熱播,女主人公林雙在搖搖欲墜的婚姻中奪回生活主動權。昨天,北京一中院法官帶大家從《民法典》的角度看劇。
■全職太太離婚爭奪撫養權未必敗訴。
劇中,林雙名校畢業、才華橫溢,女兒出生后出于責任感選擇成為全職太太。她的全情付出,卻成為離婚時爭取女兒直接撫養權的短板。
法律明確規定,人民法院處理子女撫養問題,需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實踐中,法院不僅關注父母各自能提供的物質經濟條件,還會綜合考慮父母對子女精神上的引領陪伴,以及孩子生活環境的持續穩定性等因素。
劇中的女兒出生4年來,一直由媽媽林雙貼身照顧,爸爸衛明忙于工作,對孩子甚少陪伴。從對孩子持續陪伴關注角度看,林雙更勝一籌。
其次,衛明出軌多人多次。當林雙主張衛明以上過錯行為無法給孩子帶來正確的價值觀引領和充分的陪伴時,林雙又多了勝算。法律雖未明確規定父母過錯與子女直接撫養權確定之間的直接關系,但在撫養權確定的司法實踐中,法官對父母過錯的考量帶來的影響也是不容小覷的。
最后,經濟條件僅是考量因素之一,并非決定性因素;還應考慮婚內共同財產的分割情況。
■負擔更多家庭義務一方,可主張“離婚經濟補償”。
根據民法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負擔更多家庭義務的一方,應當享有獲得相應經濟補償的權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為夫妻中負擔較多家庭義務的一方創立了離婚經濟補償制度。
像林雙這種因負擔較多的家庭義務,導致其投入在自我發展、自我實現上的時間和精力被大大縮減,甚至完全犧牲了自我發展的機會,全力投入家務勞動的情況,正符合主張離婚經濟補償。
需要特別提示大家的是,離婚經濟補償需要主張一方主動提出。本報記者 林靖 通訊員 王欣(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