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發行公司:是流通股票的發行主體,在二級商場中只需上市股份公司才華發行股票,通過發行的股票來公開向商場進行資金的籌集。
2、投資者:參與股票商場的投資者一般分為組織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兩類。投資者是股票的買入方,終究目的是為在股票生意或持有中通過差價與分紅的方法來獲取收益。
3、中介組織:是股票商場中關于發行、托付生意及供給各項相關服務的組織。主要是指證券公司和證券服務公司。
4、自律性組織:自我束縛的公約組織,大多數情況下作為股票商場的管理者。有證券生意所、證券業協會、證券掛號結算組織等。
5、監管組織:指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組織,其擔任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股票的發行、生意還有各項參與主體的行為實施全面監管,目的是為保持公平有序的股票商場。
他們之間的聯系是?
一次完好的生意進程離不開股市中的各參與主體的行為。投資者通過向中介組織宣告買入或賣出指令,中介組織再把投資者的生意指令提交給自律性組織,成交后將對應股票發行公司的股票移送至投資者證券賬戶中,股票的生意會反過來影響股票發行公司的市值。一起,這一進程受到監管組織的實時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