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買車險的一個規律,那就是每次你的車險距離到期還剩一個月的時候,就會有各大保險公司的美女業務員給你打電話催你續保,并且她們給出的續保方案還有很多優惠,跟他們買保險真的劃算嗎?會不會有貓膩?小李我自己開車10幾年了,也賣過保險,今天就以一個內行人的角度跟大家說幾點保險公司不會告訴你的“內幕”,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是2014年的時候在保險公司上班的,那個時候實在是不懂做什么工作聽說賣保險能賺錢就去嘗試做保險業務員,金瑞保險公司以后才知道,原來賣一單保險出現得到的返點是比較可觀的。車險的返點相對要低點,但是車險的推銷成功率更高。只要我們在保險公司買過車險,他們就能通過各大渠道獲得我們的聯系方式,然后交給一個叫收展部的部門專門打電話催車主續保,線上續保的業務一般是在車險到期前一個才開通續保通道,他們通過電話的渠道來接觸客戶,從而完成銷售任務。
實際上這也是一種搶客源的手段,比如說我之前一直在別的保險公司買車險,但是今年被業務員爭取在他們公司續保,那業務員相當于是拉了新客,提成會更多。所以針對這類客戶,我們以前賣保險的時候都是通過自己掏腰包的形式私人贈送一些優惠,以換取客戶續保的成功率,比如從提成里拿一部分出來作為優惠補貼就是慣用的手段,相當于自己少賺一點,薄利多銷的套路。但是如果我們在不了解各種險種以及出險的理賠條件的話,可能就會在報保險的時候吃啞巴虧,被保險公司拒保。
我自己購買車險并不是買全險的,因為車險在改革以后,把全車盜搶險啊、發動機涉水險啊、自燃險啊、玻璃單獨破碎險、劃痕險、無法找到第三方險、不計免賠等等險種都都合并在車損險里面了。我買交強險、車損險和第三者就足夠了,畢竟我自己的車都是自己開,不需要買座位險,如果你經常拉人的話,買多一個座位險就是所謂的“全險”了。如果是新能源車就買多一個電池和三電系統附加險,那個醫保外用藥和其它的亂七八糟的險種我覺得其實沒什么必要買,純屬浪費錢,不差錢的話買了也無所得,多一重保障嘛。如果你有下面的這些情況的話,保險公司可能就會拒絕賠付。
很多涉及到交通違法的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就可能會拒保。比如駕駛證過期或者無證駕駛啊、酒駕醉駕撞了人啊、車輛沒有沒有按時年檢或者沒有申請免檢標志啊、或者是車輛安全設施不全的、以及發動機涉水二次啟動的,這些情況下都可能會被拒絕賠付。一般這些情況都會在車險的免責條款里面有詳細列出來嗎,我們買了車險要注意看清楚,自己不能存在上述這些行為。
以上就是小李給大家分享的關于車輛續保的一些“內幕”以及注意事項,根據我自己的經驗,我們買車險一定要選擇口碑好,有實力的大公司續保,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實力有所欠缺,很有可能各種拒保條件更加苛刻,買的時候便宜,萬一需要報保險的時候能就吃啞巴虧了。永遠要記住一句話,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越是便宜的保險,就越要看清楚免責條款,否則的話一旦出險,就這個也不賠那個也不賠,非常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