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別人借錢容易,但是要別人還錢就難了。尤其是對于很多不懂法的人,簽署一個法官眼中的完美借條很重要,起碼讓你去訴訟的時候,獲得法官的支持,拿到生效的法律文書!
一、憑證名稱千萬不要寫”欠條“”收條“
憑證名稱一定要寫“借條”,借條是在借貸關系中債務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債務人由到期”還款(付息)贖條”義務的借款(債權)憑證,反映的是借貸關系。
債權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簡要陳述借款的實施經(jīng)過付款情況即可,債務人要抗辯或抵賴就要負舉證責任,一般較為困難。
如果把憑證名稱寫成了“欠條”或者“收條”,不足憂證明爭訴欠款的性質,敗訴風險高!
二、利息約定不易過高
借貸的利息的規(guī)定是,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貸款人不能發(fā)放高利貸;以及逾期還款的利息也不能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
注意如果自然人之間,沒有約定利息或者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要提前約定
如果對方?jīng)]有按時還款,需要訴訟維權,那么在借條中最好約定好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的承擔,例如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等,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損失,尤其是律師費如果沒有書面約定,法院判決時不予支持。
四、送達地址要載明
民間借貸案件中,有時候可能案件本身很簡單,但是缺席率高,當事人在糾紛發(fā)生之前約定送達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將該地址作為送達訴訟文書的確認地址,因此只需要在借條中約定送達地址即可。
五、借款的微信號要載明
在許多訴訟中,微信的料筒啊記錄,轉賬記錄等等都成為訴訟的關鍵證據(jù),但是在微信證據(jù)的認定中,目前難度非常大。
如果在借條上,或者合同中直接約定了對方的微信號,那么當發(fā)生糾紛時,該微信就可以直接認定為債務人本人使用的微信號,上面的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都能核實
六、保證責任
保證一般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約定不明視為一般保證,連帶保證更能保護債權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