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分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兩個單元,很多人將這兩種養老保險稱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雖然這兩種養老保險的繳費對象不同,但繳費比例,個人賬戶計入方式,繳費年限的規定,退休待遇的規定是基本相同的,所以稱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也是非常合適的。
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分為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之前,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之后,按照規定繳納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要視同繳費年限。
企業職工的視同繳費年限主要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之前參加工作的國有企業的正式職工,縣以上集體企業的正式職工等。
所謂正式職工主要是通過勞動部門按照當時的政策規定,計劃內招收指標內招收的工人或是工作人員,并由勞動部門辦理招工手續,出具派遣通知的人員;或是從各級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分配到企業工作的人員;或是由當地政府部門安排到國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上山下鄉知識青年或是轉業退役軍人等。
我國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從1992年1月開始的,所以在1992年1月之前在企業工作,或是當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之前的正式職工,其工作年限都是視同繳費年限。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是從2014年10月開始實施的,所以在2014年9月之前調動企業工作,辭職到企業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企業以后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過去的工齡都要視同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已經成為退休職工關注的熱點問題,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都是繳費年限,也要累計計算為繳費年限,那么為什么視同繳費年限比實際繳費年限還重要呢?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就是養老金待遇問題。
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都是處于養老保險制度實施過程中的過渡期,不管是企業職工還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過渡期的工作人員在辦理退休時,都是屬于退休中人。
所謂中人,就是在養老保險這制度實施之前參加工作,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之后辦理退休的人員。中人不但有視同繳費年限,還有實際繳費年限,不但要計算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還要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有的地方還有調節金等。
中人是時代發展的產物,是改革時代的參與者和踐行者,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改革開放以后,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隨著各種所有制經濟實體的發展,建立一套適應我國國情和時代發展需要的養老保險制度這是非常有必要的。
處于過渡期的中人,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之前是在為國家工作,為國有企業工作,這部分工齡視同繳費年限,這是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實際的。中人在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沒有個人賬戶,所以用過渡性養老金的辦法來彌補個人賬戶的不足,這也是一種過渡性的保障舉措。
視同繳費年限之所以重要,因為他是繳費年限的組成部分。要作為計算基礎養老金的繳費年限。比如每繳費一年的基礎養老金是100元,那多增加一年的視同繳費年限就要多增加100元的基礎養老金,如果多增加10年的視同繳費年限,就要多增加1000元的基礎養老金。
視同繳費年限是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重要數據。基礎養老金的計算系數是1%,這是全國統一的,但過渡性養老金的過渡計算系數是1.2%到1.4%。過渡性還與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有關系,視同繳費年限越長,過渡性養老金就越高。
過渡性養老金目前有幾種不同的計算辦法,但不管是哪一種計算辦法,對于視同繳費年限長的人,過渡性養老金都比計算為個人賬戶養老金更有優勢。比如最近幾年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過渡性養老金都要高于基礎養老金,也會高于個人賬戶養老金。
綜上所述,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相比,視同繳費年限帶來的價值更大,這種價值體現在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指數有的地方是按照1.0計算,有的地方是按照實際繳費指數計算;此外,視同繳費年限的價值體現在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辦法中,計發系數高于基礎養老金的1%,達到了1.2%到1.4%。
利益驅動是大家更看重視同繳費年限的重要因素。對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歡迎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