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新投資移民計劃旨在多方面提振經濟。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指出:香港“門檻”比較有競爭力,在教育等方面也有吸引力。《財經》記者 焦建/攝
向有利于經濟長遠發展的重點行業投資,服務當地實體經濟,新投資移民計劃是否能為香港帶來1200億元新資金?
文|《財經》特派香港記者 焦建
編輯|蘇琦
在當地一系列公眾假期即將到來之際,中國香港特區經多渠道已“預熱”近一年的新版投資移民標準,終于在12月19日下午正式對外公布。
在由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的這項“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下稱“新計劃”)中,投資移民到港的門檻被設定為已“預告”過的至少3000萬元(港元,下同)。而與曾于2003年起實施、至2015年被暫停的舊版計劃相比,除硬性“門檻”從1000萬元大幅提升,新計劃亦有一系列新特點:
首先,其對申請人資格基本上沿用了以往標準,包括18歲以上的外國國民、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等。在提出申請前兩年內,其要絕對實益擁有至少等值3000萬元凈資產,沒有不良記錄。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其受養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
其次,新計劃最突出的地方之一,是對投資所涉及的領域及規模都有了新思路。例如以3000萬元為例,其中至少有2700萬元投資于“金融資產”及“非住宅房地產”。在此基礎上,為支持香港的創新科技及其他重點行業,申請者還必須向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資300萬元。
非住宅房地產是一個新增的可投資領域。在此之前,舊版計劃曾經向房地產項目投資領域開放。但在2015年時被暫停的原因之一,就是相關政策可能會助長樓市的炒作風氣。正因如此,雖目前香港房地產市場仍處于“探底”過程,但是否對外來資金放開仍存較大爭議。
目前的折中做法,就是向寫字樓、工商大廈等非住宅類地產項目有限度的進行放開。與此同時,投資于非住宅物業的計劃申請人,亦可享受外來人才在香港購置住宅物業“先免后征”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的安排,相當于間接為香港樓市引入新的“活水”。
“住宅類房地產涉及民生問題,不太適合放開外來投資。而能購買商鋪等非住宅類地產則可使得投資者能有個地方進行經營。總體來說,我們希望整體考慮,能在多方面提振香港經濟。與新加坡等地相比,我們的門檻比較有競爭力,教育等方面也有吸引力。”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如此對外解析稱。
第三,在增加一系列較為“硬性”的新規定后,新計劃的多處細節,其實亦體現出香港特區政府一系列新的產業發展思維導向。事實上,在香港金融等相關市場持續承壓的大背景下,新計劃與原計劃的核心主旨稍有差異。其關注的重點,亦被認為是從引入資金轉向兼顧相關產業發展。
這一判斷的基礎,是從所涉及資產領域看,金融資產和非住宅類房地產之間可進行轉換(但后者有最高投資1000萬元的上限)。前者涵蓋股票、債券、存款證、后償債項、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有限合伙基金。之所以允許轉換,因資產價格會有升跌,投資者可在中途進行重新部署。此外,新計劃還一改以往不能取走投資收益的固定,可提取現金股息、租金收入等。
為加速人民幣國際化而引入的允許人民幣投資,因此成為申請者在選擇金融資產時的新選項。例如,股票專指以港元或人民幣交易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下稱“聯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債券則包括以港元或人民幣交易的聯交所上市債券(包括國家財政部和內地地方政府在香港發行的債務票據),以港元或人民幣交易的由香港特區政府、外匯基金機構或團體發行的債券,以及聯交所上市公司發行的港元或人民幣債券。而所謂合資格的有限合伙基金,則屬于根據香港《有限合伙基金條例》在香港注冊的有限合伙基金的擁有權權益。
積極為創新科技引入新資金,也因此成為新計劃旨在體現香港特區新產業發展思路的一個方面。如前所述,新計劃的申請人要向“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資300萬元。而這些資金則將匯總后由當地俗稱“港版淡馬錫”的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管理。正如許正宇所言,“其目的是讓這部分新資金支持創新及科技行業和其他有助香港經濟長遠發展的重點行業,服務于香港實體經濟。”
事實上,前述金融資產領域中,新增的向有限合伙基金投資,亦可體現這一新思路。“新計劃細節在投資范圍方面做了較大的改變,增加了實體投資計劃和有限合伙基金兩項內容。更貼近實體經濟,包括創科產業和其他重點產業的發展計劃,也與推出三年的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密切關聯,有利于從資本源頭開始,推動香港創科中心的發展,以及產業結構的轉型和升級,亦有助于穩定和強化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協會創會會長李鷹對《財經》記者解析稱。
整體而言,對于正處于“補鏈”“強鏈”的香港創新科技產業來說,一系列的外來資本注入不僅僅將提供資金支持,還將帶動專業服務需求的增加,從而進一步促進當地經濟的多元化發展,但這亦以吸引足夠多的投資資金總量作為前提條件。
在此方面,按照許正宇的分析:2022年在亞洲范圍內有15萬名超高資產凈值人士(可投資資產達3000萬美元)。其中,中國香港特區占1.5萬人,在全球城市中排名第一。在新計劃公布前,香港特區政府投資推廣署其實已在不同的地方進行“軟咨詢”,了解市場參與者或潛在申請人的意見,結論是:東南亞或其他地區的人士都對此計劃有興趣。
“新計劃并無硬性指標要吸引多少資金落戶。但按照以往計劃經驗,執行期內每年平均有約4000人落戶,以3000萬元門檻計,則每年可為香港帶來1200億元新資金。但只僅僅是參考數字,并非新計劃的引資目標。”許正宇表示。
可資對照的是,按照香港特區政府入境處的相關資料顯示:截至2014年9月30日,政府累計接獲40392宗申請,獲批準宗數為24481宗。累計投資額為2058.1億元,其中投資于房地產的金額約425.88億元,投資于指定金融資產的金額約1632.2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