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打賞主播8萬元 平臺拒不退錢咋辦?
公證來支招
羊城晚報訊 記者郭思琦,通訊員舒彤、陳立敏報道:未成年人背著父母,偷偷為網絡主播進行高額打賞,能否退回打賞款?近日,廣州市民王先生便遇到了這樣的煩心事,他來到廣州市花都公證處尋求幫助。
王先生的兒子今年13歲,兒子在沒有告知父親的情況下,在一款語音聊天社區軟件上綁定了父親的銀行卡,為聊天社區內的主播打賞了8萬元,還刪除了支付短信。父親在銀行發現存款交易異常后,多方查找付款來源,兒子眼看瞞不住了,便向父親坦白了他打賞網絡主播的事。父親希望這筆錢能退回,便以不知情、不同意孩子打賞的事實嘗試與語音聊天社區軟件的客服溝通,結果不盡如人意,于是王先生決定通過法律手段維護權益。
近日,王先生來到廣州市花都公證處向公證員訴說了自己的擔憂,他希望主播網站將不當得利返還,但又擔心該語音聊天社區軟件后臺數據丟失或者惡意刪除,導致證據滅失。
公證員為王先生提出了申請證據保全公證的方案。“我們對語音聊天社區軟件的相關用戶協議、隱私政策、充值記錄、與客服聊天記錄、消費記錄等證據進行保全和固定,并及時出具了公證書。”公證員表示,證據保全公證這一過程為后續維權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同時,公證員指出,這個案子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為,根據民法典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實施的明顯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不相適應的民事行為,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生效。如果監護人未知情,未成年人的打賞行為處于效力待定狀態。若其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者不予追認,該打賞行為確認不發生效力,平臺或者主播因未成年人打賞行為取得的財產就屬于不當得利,需要返還。
記者后續從公證處了解到,市民王先生的律師“先禮后兵”,持該公證書找到商家論理,最終王先生和商家達成和解協議并退回相關打賞款。(羊城晚報)